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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北上广”市民看社会慈善救助
——社会慈善救助“北上广”市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2-4-5   


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保障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国务院关于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社会救助工作”和“加快发展慈善事业”。鉴于此,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近期进行了“北上广市民看社会慈善救助”民调,以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北京、上海、广州共2012位市民,了解受访者对社会慈善救助状况及其发展障碍的看法,同时了解受访者的参与意愿、原因及方式。具体抽样说明详见文后。

本项目从市民整体、不同城市、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年龄人群的角度介绍市民的看法。本报告为该项民调的开篇,介绍三城市受访市民的整体态度。

1、现状评价:不少市民认为救助活动少、作用不大。

民调显示,34%受访者认为目前社会慈善救助活动“比较合适”;对其作用持肯定态度的达五成;但认为救助活动“太少了”比例不低,达44%;同时认为其作用“不大”或“没什么作用”的合计也过四成,表明北上广市民对社会慈善救助现状总体评价不高,态度分化(见表1)。

 
 

2、组织者评价:非官方组织获得较多市民信任,七成五人认为民间组织应发挥更大作用。

对于社会慈善救助的各类组织者,受访者信任度整体不高。其中,33%的受访者更信任“政府部门”,比例居首;而“官方慈善机构”信任度最低,刚过一成。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民自发组织”、“媒体”和“民间组织”等非官方组织,市民较为信任,比例合计近四成(见图1)。

 


一般来说,社会慈善救助事业的发展,除政府部门外,还需要民间组织的充分参与。民调显示,“北上广”市民对此高度认同,达75%的人认为“民间组织应在社会慈善救助中发挥更大作用”(见图2)。

 


3、参与意愿:市民积极性高,而不愿参加主要是因“自己有困难”、“不信任组织者”和“捐款捐物到不了有需要的人手上”。

达77%的市民表示愿意参加救助活动,仅16%的明确表示“不愿意”(见图3)。有意愿者中,参与方式首选“捐钱”,比例近四成;其次是“当志愿者”,比例近三成(见图4)。


 
 
 
 
    调查发现,不愿参加的受访者中,33%的人表示因“自己也有困难”;而“不信任组织者”,“捐款捐物到不了有需要的人手上”的被选比例不低,均为25%,反映出民众对社会慈善救助机制的担忧和不信任(见图5)。此外,郭美美事件降低了民众参与社会慈善救助的热情,66%的受访市民持有此看法。
 


4、发展障碍看法:市民认为主要是透明度不够、存在贪污腐败及欺骗行为。

对于发展社会慈善救助事业的主要障碍,受访者首选“救助机构透明度不够”,“存在贪污腐败”紧随其后,两者比例达七成左右;其次是“存在欺骗行为”,被选比例为55%;值得注意,“缺乏立法”和“政府资助不力”的被选比例也不低,过四成(见图6)。

  


主要结论:

——民众对社会慈善救助现状评价显低,但其参与积极性高,愿意出钱出力。然而,因救助机构透明度不够、存在贪污腐败及欺骗行为等阻碍了社会慈善救助事业发展。

——郭美美事件正好印证了透明度不够、贪污腐败对官方慈善机构公信力的严重打击,使得民众对 “官方慈善机构”信任度很低,即使“政府部门”的信任度也不高,降低了民众参与热情。相对地,民众较为信任“媒体”、“民间组织”等非官方组织,并认为民间组织应发挥更大作用。

——综上可见,要落实好“加快社会救助工作”和“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目标,应重视民众的看法,加强立法和监管,提升救助组织的公信力,消除民众忧虑;同时,通过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发挥民间组织作用,确保社会慈善救助作为“安全网”见功效。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2月份进行的“北上广市民看社会慈善救助活动”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的传统老城区和已形成都市形态的新城区90%以上的街道及镇,各市行政所辖的郊区及市县不纳入本项目调查。总样本为2012位年龄满16周岁及以上的市民,各市样本量按调查范围内常住城镇人口比例配额。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三城市调查总体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段、受教育程度的市民,符合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梁幸枝)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