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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同性恋社会容忍有限,多数民众不接受
——“同性恋北上广市民看法”民调报告之一

发布日期:2012-10-31 

 

同性恋行为一直都受到社会关注,同性婚姻合法化更是近几年来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据此,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2年10月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进行了“同性恋北上广市民看法”民调,以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北京、上海、广州共1502位市民,本报告主要了解受访者对同性恋行为、同性恋者、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看法,其后的报告着重介绍不同人群看法的特点。

 

1、同性恋社会容忍有限,认为社会不能容忍者居多。

从受访者自身对社会观察的角度来看,较多人认为我国社会“不能容忍”同性恋行为,比例为48%;与此相反,认为社会能“容忍”的人有35%,另外17%的人表示“难说”。 

 

2、同性恋行为民众接受程度较低,多数民众表示不接受。

从个人对同性恋行为的态度来看,对于“同性之间恋爱是正常行为”的说法,表示“接受”的受访者比例只有31%,而表示“不接受”的人就多达54%,两者相差23个百分点,还有15%的人认为“难说”。

据美国民调机构盖洛普同年调查显示,美国人对同性恋行为的看法正好与中国人相反,有54%的多数人认为可以接受,但数据也显示,持“不接受”表态的人也不少,为42%(见图1)。[1]

 

3、民众不接受的首要原因在于“不符合社会道德”,而接受者则认为同性恋“也应得到社会尊重”。

在持不接受态度的人群中有57%的人认为同性之间恋爱“不符合社会道德”,其次是“让人心里不舒服”、“不符合自然法则”,被选比例接近或超过五成,而“容易传染性病、艾滋病”也有39%(见图2)。

在接受者看来,首要原因在于同性之间恋爱“也应得到社会尊重”,被选比例为64%;有46%的人还认为这种行为纯属“个人偏好”(见图3)。


 

4、不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主流看法。

对于“我国法律应容许同性恋者结婚”的说法,有48%的受访者持“反对”态度,而表示“支持”的比例不足三成,为27%;还有25%的人认为“难说”。
 

5、与同性恋者交友,受访者态度显分化。

相较于对同性恋行为的多数不接受,受访者对与同性恋者交友的态度呈现分化,有48%的人“不接受”与同性恋者交友,但表示“接受”的比例也不低,为42%,两者相差只有6个百分点,另外表示“难说”的比例为10%(见图4)。

 

6、女性、青年人、高学历者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较高。

不同人群对同性恋的表态差异显著,其中女性、30岁以下的青年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更为包容和接受,青年人和高学历者尤为明显,甚至对于最不被社会认同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均有40%以上的多数人表示“支持”,与其他人群表态明显相反(见表1)。

 

调查与分析方法:

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0月份进行的“同性恋北上广市民看法”民调。调查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的传统老城区和已形成都市形态的新城区90%以上的街道及镇。总样本为1502位年龄满16周岁及以上的市民,各市样本量按调查范围内常住城镇人口比例配额。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三大城市调查总体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段、受教育程度的市民,符合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1]数据来源于盖洛普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llup.com/poll/154634/Acceptance-Gay-Lesbian-Relations-New-Normal.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