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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民众生活感受较好,但对财产的满意水平明显不高
——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民调报告

 发布日期:2013-3-14


 2012年12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样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民调设置了基础生活、生活条件、社会参与及人生价值等4大方面,共13项个人生活感受指标。


 一、民众生活感受总体较好

 民调结果显示,所有13项指标受访者可接受水平甚高,感到“满意”、“比较满意”及“一般”的受访者均超过六成。

 比较来看,民众感受以满意为主,所有指标的满意度均高于不满意度。其中,“个人健康”、“人身安全”及“个人尊严”满意度最高,均达六成以上;“个人财产水平”和“公共事务参与机会”满意度最低,均不足三成。



 二、基础生活感受最好,但财产水平满意者较少

 基础生活感受指标包括“人身安全”、“个人健康”、“个人财产水平”及“个人生活质量”。

 调查显示,基础生活感受在四个方面中评价最好,满意度基本超过五成。作为生活中最基本的事项,“人身安全”与“个人健康”满意度在所有指标中最高,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比例分别达72%、65%。“个人生活质量”感受也较好,满意度超过半数,为54%。

 而对“个人财产水平”,受访者感受以“一般”为主,比例为46%;满意度明显低,为28%,居所有指标之末;另外感到“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也不少,为22%(见表1)。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的处境尤需关注。对“个人生活质量”感到满意的人,低收入者只有31%,还不到高收入者94%的三分之一。 


 三、生活条件感受较好,但收入水平不满者较多

 生活条件感受指标包括“个人住房”、“个人工作或学习”、“个人收入水平”及“社会福利与保障”。

 “个人住房”感受在该方面最好,过半数受访者表示不同程度满意,比例达57%。其中,居住在县城的受访者感受尤好,满意度高至61%,高出大城市12个百分点。

 其次是“个人工作或学习”和“社会福利与保障”,满意度分别为43%和40%。

 “个人收入水平”感受靠后,满意度为30%;不满意度则在所有指标中最高,为26%,每四人就有一人感到不满(见表2)。


 低收入者对“个人收入水平”不满尤为凸显,不满意度高至61%,相反高收入者满意度达79%的甚高水平。同样,低收入者作为社会保障的重点对象,对“社会福利与保障”不满的人多至41%,远超满意者的21%。

中等收入者中,对“个人收入水平”感到满意者也不多,比例为29%;而表示“一般”的人近半数,为48%。



 四、社会参与低收入者不满突出

 社会参与感受指标包括“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和“公共事务参与机会”。

 两项指标感受均以“一般”居多,比例为35%;满意度在三成左右,其中“公共事务参与机会”为28%,在所有指标中最低(见表3)。


 低收入者的社会参与感受最差,对“个人诉求表达机会”与“公共事务参与机会”持不满感受者居多,分别有40%和35%,满意者只有15%和14%;截然不同的是,高收入者中感到满意的人达78%和72%之多。



 五、人生价值感受分化,个人尊严多感满意,发展机会与价值实现满意者不多

 人生价值感受指标包括“个人发展机会”、“个人尊严”及“个人价值实现”。

 受访者对3项指标的感受呈明显差异。其中,“个人尊严”感受最好,满意度超过六成,为61%。

 而“个人价值实现”与“个人发展机会”感到满意的人不多,分别为37%和31%,低于表示“一般”的38%和36%(见表4)。低收入者感受更差,满意者仅为19%和13%。

 

 综上所述:

 ——城镇居民的个人生活感受较好,对安全与健康等基本事项最感满意;而对财产、收入及社会参与,满意水平最低。

 ——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的感受呈显著反差,差异不仅体现在收入、财产及福利等生活条件上,在社会参与和人生价值感受上同样突出。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2月进行的“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69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1%人口抽样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的城市类型,根据规模将城市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县城三类。不同收入组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与“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与“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与“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与“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与“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