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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越来越多民众看涨房价,高收入者亦难承受
——2013年商品房价格广东省城镇居民看法

发布日期:2013-3-27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3月在广东省进行了“商品房价格广东省城镇居民看法”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2000位城镇居民。



 一、感受房价上涨的人越来越多

 对近一年来本地商品房价格,感到“上涨”的受访者比例达78%,较2011年增加了5个百分点;而感受“下跌”的仅1%。

 其中,粤西地区感受上涨的人最多,达85%,比珠三角多出近10个百分点。即便是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的粤北山区小城镇,有上涨感受者也达85%,甚至比经济最繁荣的广州市天河和越秀两区还多5个百分点(见表1)。


 二、民众预期多看涨,大城市看涨者明显增加

 对2013年本地商品房价格,58%的多数受访者有“上涨”预期,持“稳定”看法者为22%;而认为“下跌”的人甚少,只有6%。与2011年相比,看涨者比例增加了4个百分点,看跌者则减少4个百分点。

 分析来看,从珠三角到粤北山区,上至广深两大城市,下至镇区,民众上涨预期趋向一致,均超过55%。

 值得注意的是,较之2011年,大城市居民看涨比例在所有城市中上升最多,增加10个百分点至59%。



 三、民众多数仍不能承受当前房价,高收入者也不例外

 多达74%的受访者表示“不能”承受本地房价,与2011年的71%无明显变化。即使是高收入者,“不能”承受房价的人也多达59%;而大城市居民中,“不能”承受者更达81%。


 四、过半数人认为今年不是买房时机

 对于今年是否买房时机,56%的受访者持否定表态,而认为“是”的人为16%,还有28%的人表示“难说”(见图1)。


 较之其他城市类型,大城市认为“不是”买房时机的人最多,达59%;高收入者持否定表态的人也多达53%。


 概括而言,本次民调特点如下:

 ——历经多年房价调控,“涨”仍是民众的主流感受和预期。

 ——房价上涨已蔓延,小城镇居民感受房价上涨的比例超过了大城市。

 ——房价之高,高收入者亦难承受,买房时机民有所否。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3月份进行的“商品房价格广东省城镇居民看法”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和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地区、类型城市、收入人群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各类型城市划分根据广东省行政区划和城市规模的特点,将全省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城和镇区四类城市。其中将广东省21个地级市划分为大城市和地级市,大城市包括广州和深圳两个城市,地级市包括其他19个地级市。1、大城市是指广州和深圳的市辖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以及镇;2、地级市是指除广州和深圳之外的19个地级市的市辖城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县(自治县)、镇;3、县级市及县城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县级市、县和自治县的城区,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4、镇区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镇区,不包括镇辖乡村,不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 “9分”、“10分”的。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