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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城镇老年人生活感受好

发布日期:2013-12-06


本报告依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度在全国城镇地区开展的相关民调,着重描述及分析生活在城镇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的个人生活感受、及对社会保障与服务的评价。

本报告主要包括生活质量、个人健康、住房、财产等体现个人生活感受的事项,及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医疗服务、交通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


一、总体生活感受及评价特点


1、个人生活质量和健康,老年人均多满意。

从个人自身感受来看,对目前个人生活质量,60岁以上的老年人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合计达59%。在所有人群中居首,比处于人生黄金期的31-40岁中青年人还要高8个百分点。

老年人对个人健康感受亦较好,满意度为61%,与中青年人相差无几(见表1)。


2、住房状况老年人尤为满意,财产水平则多感受一般。

安居才能安心养老,对“个人住房”,近七成受访老年人感到满意,且明显高出其他人群10个百分点以上。

在“个人财产水平”上,老年人多感受“一般”,比例为40%;感到满意者也不少,为35%,其他人群感到满意的不足三成(见图1)。



3、养老、医疗保障获肯定,但不少人不满养老金水平和医保报销比例。

在解决老年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和看病问题,多达73%的受访老年人认为养老和医疗保障“能”让民众安心;且认为参保“值得”的老年人比例更达88%。

虽然老年人普遍肯定政府养老和医疗保障功效,但面对日益上升的生活费用,老年人对“养老金水平”评价不高,满意度为37%,而不满意度有32%;“医保报销比例”不满意度也不低,为23%(见表2)。


4、社会服务老年人评价好,但对医疗收费不满突出。

对本地交通、文化娱乐、医疗服务等社会服务方面,老年人评价较之其他年龄人群要高,尤其是对交通服务,满意度达73%,文化娱乐和医疗服务也分别达56%和52%。

须注意的是,在医疗服务方面,不少老年人不满“看病花费时间”,不满意度为26%,四人就有一人;对“收费水平”更为不满,比例多达43%,远超满意度(见表3)。


二、不同人群感受特点


1、县城老年人的生活感受更好。

居住在县城的老年人,对个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感到满意的人多达65%左右,比大城市多出11和17个百分点;在个人住房方面,县城老年人感到满意者更达74%,高出大城市老年人近10个百分点(见表4)。


在养老保障上,县城老年人对“养老金水平”评价也较好,满意度为40%,而大城市老年人不满较高,不满意度为41%(见图2)。



2、高收入老年人满意感受突出,低收入老年人感受明显落后。

对个人生活质量,多达81%的高收入老年人感到满意,远超低收入老年人近40个百分点。对个人健康、住房状况,高收入老年人的满意度分别高达77%和86%,低收入老年人的则为47%和54%,且不满不低,均在两成及以上。

在财产水平上,高、低收入老年人评价截然相反,高收入老年人多满意,满意度达57%,而低收入老年人则多不满,不满意度为32%,满意度仅18%(见表5)。


对社会保障的“养老金水平”和“医保报销比例”,低收入老年人均以不满居多,不满意度分别达55%和31%;相反,大部分高收入老年人对此感到满意,满意度达61%和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