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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民众生活感受持续较好,但社保满意感受趋降
——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

发布日期:2014-3-13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12月进行了“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民调。本调查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内,随机抽取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本调查设置了基础生活、生活条件、社会参与及人生价值4大方面,共13项个人生活感受事项。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民众生活感受维持较好

所有13个事项中,受访者感受以满意为主,各事项满意度均高于不满意度。其中“人身安全”的满意度最高,达七成以上,“个人健康”、“个人尊严”及“个人住房”的也过六成;满意度最低的是“公共事务参与机会”、“个人发展机会”、“个人财产水平”和“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均不过三成。

与2012年相比,受访者感受多稳定,感受略有变化的事项有5个,变化在5个百分点左右,其中“个人生活质量”和“个人住房”的满意度上升,而“社会福利与保障”和“个人发展机会”显下降。


二、基础生活感受:“个人生活质量”民众感受向好,而“个人财产水平”的满意者仍较少

作为生活中最基本的事项,“人身安全”和“个人健康”受访者感受最好,满意度两年在各事项中最高,2013年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比例分别达74%和64%。“个人生活质量”的满意度也近六成,且较2012年上升4个百分点。

对“个人财产水平”,受访者满意度仍不足三成,而感到“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也有19%,感受与2012年相差不大(见表1)。



对“个人生活质量”,低收入者的满意感受略有上升,满意度为35%,但较之高收入者的80%还相差甚远。


三、生活条件感受:“个人住房”民众满意感受有升,而“社会福利与保障”趋降

在生活条件方面,受访者对“个人住房”感受尤为满意,满意度达61%,且较2012年上升4个百分点;其次是“个人工作或学习”,满意度两年均过四成;“个人收入水平”的满意度仍不高,为32%,而不满意度有所下降,为22%。

对“社会福利与保障”,受访者满意感受下降,满意度从40%降至34%,同时不满意度升至24%(见表2),在所有事项中居首。进一步分析发现,作为最需要保障的低收入者和非稳定就业者,对“社会福利与保障”的不满意度更升了近10个百分点,分别达50%和46%。



四、社会参与感受:民众满意感受仍较低

对“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和“公共事务参与机会”两个事项,受访者较多感受“一般”,比例为39%,而感到满意的人均不足三成,分别为29%和26%,不满者也在两成左右;较之2012年,受访者感受变化不大(见表3)。

低收入者对社会参与的满意感受持续低,两个事项的满意度两年均不足15%。


五、人生价值感受:“个人尊严”民众维持较好感受,“个人发展机会”满意者减少

在人生价值感受方面,受访者对“个人尊严”的满意度两年保持在六成以上,本年达63%;其次是“个人价值实现”,满意度两年均过35%。但对“个人发展机会”,受访者满意度较2012年下降4个百分点,至27%(见表4)。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12月份进行的“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69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收入、不同就业方式人群的态度特点。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10分”的。就业方式按照稳定性划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371&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