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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广州市民对城市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的反应

发布日期:2002-9-28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02年9月就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对全市十个区的城区居民进行了电话调查。结果表明,受访市民具有较强的环保参与意识,在承受能力允许和提价幅度合理的前提下,多数能够接受对居民和单位实行差额收费的调价方案;并对污水处理的成本控制表示了关注,对费用开支的审计及公开有着强烈要求。?

    调查共访问了800位具独立经济能力的市民或家庭的“当家人”,经严格检查复核,有效问卷为745份。?

 

一、受访市民多数愿意为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付出更多费用,参与水资源污染治理的意愿更强

    数据显示,“愿意”或“比较愿意”为改善广州的生活环境质量,在污染治理方面付出更多费用的人超过了一半,分别为35.8%和18.1%;“不太愿意”或“不愿意”的人分别有7.7%和8.6%,两者不足两成;要“看情况”而定的人有29.8%。水是生命之源,市民为此付出费用的意愿增强。在“为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愿意”交纳排污费的人上升至六成,为60.8%;“不愿意”的人有15.2%;“看情况”而定的人有24.0%,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款项是否落到实处,三是污染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随着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加,国家制定政策要求居民、企业交纳费用加强水污染治理是好事,也是必要的。但费用分担要透明、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居民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加收的费用要专款专用,要有完善的监控机制。调价必须理由充分,测算合理,依据清楚,措施得力,老百姓才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是市民在回答是否愿意“出钱”时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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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受到市民的关注

    “知道”广州将要举行“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的受访市民达到了七成。知道的人多数表示关注,“关心”的人是“不关心”的人的两倍半,所占比例分别为50.4%和19.7%。

 

三、对于城市污水处理的负担主体,多数受访者主张由“政府、企业和市民共同负担”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所需资金的负担,极少受访者主张以民间力量为主,即由“企业和市民负担”,仅占3.9%;主张由“政府独力负担”的人超过三成,为31.1%;主张由“政府、企业和市民共同负担”的人最多,占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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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目前0.3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四成多的人认为“偏高”,略多于认为“偏低”的人

    其中,认为“高”的人占16.7%,认为“较高”的人占24.0%,两者合占四成;认为“低”或“较低”的人分别为26.7%和5.6%,两者超过三成;另27.0%的人比较中立,或因认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承受能力不同”,或以“不清楚污水处理成本从而无法判断”为由,拒绝作出评价,表示“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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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污水处理费的调价计划,多数受访者倾向“逐步加价”

    调查中,主张污水处理的收费水平“一步到位”的受访者仅占10.9%,主张“逐步加价”的受访者明显占优,为79.5%;另有9.7%的人提出“希望不要加价或充分调研居民的承受能力后再考虑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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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访者多数认同“对居民和单位实行差额收费”的调价方案

    按照调价方案一,污水处理费不分单位、居民按同一标准调整为0.7元/吨,方案二是对居民和单位采用差额收费方式,居民调整为0.5元/吨,单位调整为1.0元/吨。对这两种调价方案,认同第二种的人占了多数,为77.1%;认同第一种的人不多,仅占6.3%;另有16.6%的人表示两个都不能给予认同。?

    两成左右对两个调价方案表示都不能接受或还在考虑之中的主要有三部分人:一部分是已经提出希望不要加价的人;一部分是认为一些工业企业、特殊行业排放的污水污染程度大于居民家庭,加价的幅度应比居民生活用水大,调价方案中居民与单位的收费差额还过小。一部分是要看提价的理由是否充分、有说服力而定。同时,调查发现,收入超过3000元的受访者对两个方案都不能接受的比例反而是最高的,超过两成。这说明部分居民对家庭生活废水的排放已成为主要污染源的事实还缺乏认识;有关部门对调价理由的交待、调价幅度的测算,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市民对提价存在着“能够承受不等于能够接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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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七成的受访者对污水处理的成本构成表示“关心”,对目前经营企业控制成本的能力表示“有信心”的比例不到一半

    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的投资、运行成本,是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关键。对此,市民表示了关注。数据显示,对于污水处理的成本构成,45.5%和23.9%的受访者表示“关心”或“比较关心”,两者接近七成;“不太关心”和“不关心”的分别有12.2%和5.6%;表示“无所谓”的有12.8%。?对于目前经营主体控制成本的能力,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的受访者分别有30.5%和17.7%,两者不到一半;表示“不太有信心”或“没有信心”的分别有16.2%和13.7%,两者接近三成;另有21.8%的人表示“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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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受访者对调价后每年的收费和成本审计的公开表示强烈关注,关于审计的执行者,超过六成的人主张由“非政府的独立机构”

    污水处理费调价后,每年的收费和成本审计,及工程建设造价和进度受到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主张“应该”向社会公开的受访者高达97.4%;认为“不应该”或表示“无所谓”的仅有2.6%。?  在回答“应由谁对每年的污水处理成本、投资等开支进行审计”时,主张由“非政府独立机构”进行的受访者超过六成,为63.0%;主张由“政府机构”进行的人有22.7%;认为只要审计机构信誉好、客观公正,是否独立于政府“无所谓”的人有14.1%。?

    对于污水处理的成本监管,主张由非政府机构负责的人也占多数。其中,主张“通过人大监管”的有31.2%,主张由“公众组成独立机构”的有35.1%,主张由“政府机构负责”的有22.4%,主张由以上三个方面“共同组成进行监管”的有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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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成半的受访者主张通过“专营权公开招标”,选择控制成本能力强的企业参与污水处理项目的经营

    关于污水处理项目最好是由政府指定国营企业进行经营,还是通过专营权公开招标,选择管理、控制成本能力强的企业参与,主张“公开招标”的受访者是主张“政府指定”的受访者的近三倍,所占比例分别为65.2%和23.7%,另有11.1%的人认为只要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强,怎样产生“无所谓”。对目前经营企业控制成本能力信心越弱的受访者,越主张最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比例达79.5%;信心越强者主张由“政府指定”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也仅为34.3%,多数主张的仍是“公开招标”,达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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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否专款专用”成为受访者对方案实施最关注的问题

    对于方案实施,受访者最关注的问题首先在于“是否专款专用”,所占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为39.0%;其次关注的是“对贫困户、低收入,家庭有何减免措施”,为25.7%;第三关注的是“污水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占15.1%;关注“多久以后还会提高收费标准”的人有12.5%;担心“是否会引起其他行业的加价连锁反应”的人有7.6%。?

    通过对用水情况和水资源保护的进一步讨论,不少市民最后提出,随着家庭生活废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加,浪费用水的现象日益严重,收取一定的污水处理费或以经济手段促使节约用水是应该的,关键是加收的水费要专款专用。应该老百姓负担的,如果交待清楚,测算合理,保障措施得力,相信老百姓都会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污水处理费提价,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希望考虑实施“差额式”的收费方法。一方面起鼓励节约用水的作用,一方面体现“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对生活污水排放量少、污染程度轻的家庭才是公平的。另一方面,希望政府抓紧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工作,对排污超标、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加强监控,该关闭的要坚决取缔,不该立项、上马的坚决不批。如果政府部门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污水处理成本上升,就应该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责令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不应分摊到市民身上。?

                                            (广州市民对城市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的反应调查课题组)?

附:?

调查样本背景资料?

1.性别:男:55.7% 女:44.3%?

2.年龄:35岁以下:40.0% 35~49岁:35.6% 50岁以上:24.3%?

3.月均收入:1500元以下:55.6% 1500~2999元:30.1% 3000元以上: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