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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4年下半年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4-12-03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从2014年起,民生指数的编制发布周期为每半年一期,本次发布为2014年下半年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期民生指数

2014年下半年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64.4,高于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比上半年上升2.1个点(见图1),达2011年以来最高。



2、分类指数

本期“民生生活”、“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的指数值分别为59.3、67.5和65.6。与上半年相比,“民生生活”上升0.5个点,“民生服务”上升2.4个点,“民生安全”上升2.6个点(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在12项初始指标中,满意度排前三位的是“交通出行”、“教育服务”和“社会治安”;不满意度排前三位的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和“医疗服务”。

从变化上看,满意度上升主要集中在“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方面的指标,升幅较为明显的指标有“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和“文化娱乐”,分别上升5~7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下降主要体现在“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分别下降4和5个百分点。没有一项指标满意度下降,仅“居民就业”的不满意度略有上升(见表1)。



综上可见,本期所有指标满意度均呈现稳中趋升,自2011年以来首见。这显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让民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经济发展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收入和物价等“民生生活”指标,民众满意度仍低且变化缓慢,而对收入和物价的不满则居高不下。民生生活是群众满意评价的源泉,目前低起点、低水平的改善,离大多数人满意仍差距较大。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11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875&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