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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广东城镇民意分析
发布日期:2015-06-25
让社会更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更美好,是我国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近年广东通过改善民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推进社会公平。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以来开展的社会公平相关民调,描述广东省城镇居民对本地社会公平状况的评价,并从不同地区、城市类型、收入、受教育程度、就业方式的角度,分析了不同人群的态度特点。
一、 社会公平居民评价有改善
追踪数据显示,自2011年来,评价“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合计比例,上升了9个百分点,至25%;而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合计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至29%,但仍高于满意度(见图1)。
二、 珠三角居民评价改善更明显
在各地区中,经济相对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居民满意度上升最明显,四年来升了10个百分点至27%,跃居各地区之首,不满意度降至28%;而相对落后的粤东、粤西两地,居民不满意度虽有下降,但仍明显高于满意度,2014年均为35%(见表1)。
从不同城市类型来看,广州、深圳作为广东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居民评价改善最明显,满意度超过了不满意度:与2011年相比,满意度大幅升了15个百分点至31%,居各城市之首。
而地级市、县城和镇区的居民评价较低,2014年满意度均不足25%。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城市评价有改善不同,镇区居民的不满意度多年保持在36%左右的较高水平(见表2)。
三、 高收入、高学历人群评价向好,低收入、低学历者则不满仍多
分析发现,在社会上处于相对竞争优势地位的高收入①、高学历和稳定就业人群,评价改善较大,满意度均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高收入者2014年满意度升至43%,本科及以上的高学历者升至30%,均超过不满意度。
而处于较弱势的低收入、低学历和非稳定就业人群不满仍突出。其中,散工、临时工、失业等非稳定就业者和低收入者,不满意度多年维持在四成及以上;初中及以下低学历者的不满意度虽降了7个百分点,仍高于满意度,2014年为35%(见表3)。
综上可见,近年广东民众对社会公平的整体观感有明显改善,但分析发现,这种观感改善集中在发达地区或高收入、高学历的人群上,而相对落后地区或低收入、低学历、非稳定就业的人群不满仍突出;对此状况,今后政府在促进社会公平上应给予更多关注。
① 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至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至6分的,高收入者为7至1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