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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教育监管,粤北山区村民评价低
——2011年广东省教育监管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2-1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11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教育监管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村民对政府的教育信息公开与监管状况的评价特点。调查结果显示:

一、教育信息公开状况评价

教育信息公开状况的5项指标中,各地区村民评价存在差异的有 “办学资格公开”、“教育经费使用公开”、“执法、查处公开”3项,其他指标评价不存在差异。

1、“办学资格公开”各地村民评价差异明显。粤北山区村民满意度最低,不过四成,比评价最好的粤西地区低13个百分点(见表1)。


2、“教育经费使用公开” 珠三角、粤北村民评价显低。两地区村民不满意度过两成,在所有地区中排位靠后;而满意度刚达三成,低于粤西地区13个百分点,评价差异明显(见表2)。


3、“执法、查处公开”粤西较好,其他地区村民评价显低。粤西村民的满意度最高,过四成,比其他地区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3)。


二、教育监管状况评价

教育监管状况的4项指标中,各地区村民评价仅“教学质量监管”存在差异。

“教学质量监管”各地村民评价差异较大。粤西村民在各地区中评价最高,满意度比粤东、粤北村民高10个百分点;粤东、粤北村民不满意度过25%,即四个人中就有一个人不满意(见表4)。


概括而言,教育信息公开与监管状况评价,粤西村民好评突出,而粤北山区村民对多项指标评价显低。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1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教育监管农村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22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居民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黄庆均  执笔人:汪虹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