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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社会公平广东城乡民众评价变化差异明显

 发布日期:2016-04-01


社会公平是观察社会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民众的公平感受对社会稳定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本报告根据近年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广东城镇与农村开展的相关民调,分析比较了城乡两地民众对当地社会公平状况的评价变化。


一、城镇居民对社会公平评价好转,农村村民评价依旧低

多年追踪民调显示,生活在城镇地区的居民,对城镇当地的社会公平状况评价显著改善,表示“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2012年以来持续上升11个百分点至31%,表示“不满意”与“不太满意”的受访者比例则降至25%,近年来首次低于满意度(见图1)。


而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平状况,农村村民评价依旧以不满居多,不满意度维持在35%左右的较高水平,满意度则降至两成左右(见图2),明显低于城镇居民。


二、低收入城镇居民不满水平大幅下降,村民则不满升

在城镇地区,中等收入居民评价显著改善,满意度四年来上升14个百分点至32%,不满意度降至22%,与2012年不满居多的评价相反。即使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低收入居民,不满情绪明显趋缓,不满意度降至36%,远低于2012年的57%。

对比鲜明的是,在农村地区,低收入村民的不满意度上升至50%的水平,较2012年上升8个百分点。

高收入与中高收入村民的满意度,四年来也下降了9个百分点,和城镇的高收入与中高收入居民满意度上升截然不同(见表1)。

 

三、高学历城镇居民满意水平提升明显,而村民不满仍较高

2012年城乡高学历人群评价均较为不满。而四年来城镇高学历居民评价好转,不满意度降至22%,满意度上升14个百分点至34%;至于农村高学历村民,不满意度仍高至33%,评价改善不大。

低学历人群的态度差异更为明显,其中城镇居民的不满意度降至三成以下,为27%;相反低学历村民的不满意度上升9个百分点,达42%(见表2)。


四、中年城镇居民不满明显降,相反村民进一步升

41~50岁的中年人是家庭的“主心骨”,对社会生活更有体验。分析显示,城乡中年人对社会公平的评价变化趋势相反。其中,城镇居民的不满意度由2012年的45%,大幅下降18个百分点至27%;而农村村民的不满意度升至40%,远高于城镇13个百分点(见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