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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经济生活低收入市民评价变化分析

发布日期:2016-11-24


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常年在广州地区开展的相关民调,分析广州低收入市民对经济生活的评价变化特点,并进一步比较最低收入人群与中低收入人群的态度差异。

在广州地区的民调中,收入上自我评价为1~4分的低收入人群,比例为32%;其中1~2分的最低收入人群比例为12%,3~4分的中低收入人群比例为20%。

报告中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一、低收入市民的经济生活观感整体改善

近五年来的追踪民调显示,低收入市民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上升9个百分点,2015年底升至31%,而不满意度降至21%,评价首次出现满意度超过不满意度的转变。

具体来看,对住房与就业两个基本事项,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均降至三成以下,较2011年分别下降了9与6个百分点。

即便是不满常年突出的收入与物价,不满水平也有所趋缓,五年来下降了5与8个百分点(见表1)。


二、生活状况:中低收入者评价改善较明显,最低收入者评价仍较低

对中低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的态度进一步比较发现,中低收入者对生活状况的评价上升幅度更大,满意度五年来上升了11个百分点,至35%的较高水平,而不满意度降至17%,与2011年两者基本持平的评价截然不同(见图1)。


最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也略有下降,2015年底降至三成以下,为27%,但满意度仍较低,为24%,评价持续显负(见图2)。


三、收入与物价水平:中低收入者不满趋缓,最低收入者评价没改善

生活要改善,关键是收入提升、开销后有结余。

中低收入者对收入与物价的评价中,虽然满意度五年来保持在一成左右的甚低水平,但不满均趋缓;其中对收入的不满意度下降了7个百分点至41%,对物价水平的五年来持续下降了10个百分点至61%(见图3)。


最低收入者评价则没改善,对收入的不满意度2015年底仍高达61%,满意度仅6%,与2011年相差无几;对物价的不满意度多年来均超过七成的甚高水平(见表2)。


四、就业状况:最低收入者与中低收入者评价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于脱贫首先要解决的就业问题,与中低收入者相比,最低收入者的不满下降幅度更大,五年来降了8个百分点;但需注意的是,不满水平仍在三成以上,为33%,三人中就有一人不满。

中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也下降了5个百分点,至24%;而满意度仍较低,与不满意度持平(见表3)。


五、住房状况:最低收入者评价改善较明显

在经济生活各事项中,住房状况是唯一一项最低收入者评价高于中低收入者的,这应该与近年政府大力落实面向最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房政策有关。

最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五年来持续下降17个百分点,至25%,满意度则上升9个百分点至30%,近年来首次超过不满意度(见图4)。



中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虽也下降了5个百分点,但仍在三成以上,为31%,略高于满意度(见图5)。


综上分析反映,整体低收入人群的经济生活观感有改善,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评价上升较为明显。而最低收入人群对多项经济事项的评价仍呈不满较突出、满意水平低的评价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