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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广东城镇现状民众评价稳中有升

发布日期:2017-04-13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6年第四季度进行“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民调,这是自2002年以来所进行的第15次追踪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电话随机访问了2000位城镇居民。民调设置了经济状况、社会状况、社会服务状况、民生安全状况、政治状况、政府工作状况6个方面,共27项评价指标。


一、城镇现状民众观感较好,民生安全评价上升

城镇现状民众全面给予可接受评价,且态度倾向于正面。在27项指标中,表示“满意”、“比较满意”及“一般”的受访者比例均超过五成;其中22项的满意度在三成以上,而不满意度高于三成的仅2项,且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的指标多达24项。

具体来看,“社会秩序”、“社会治安”、“交通出行”及“教育服务”评价最高,满意度均超过五成,分别达54%、54%、53%及51%;“物价水平”和“贫富差距程度”评价最低,不满意度分别为42%和36%。

与2015年相比,居民评价稳中有升。可对比的25项指标中,有一半的满意度上升了,变化均在5个百分点左右;尤其是民生安全方面,各指标的满意度都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社会治安”上升了7个百分点。


二、经济状况:经济生活评价保持较高,收入、物价满意度仍较低

近两年“本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状况”,满意度均在四成以上,2016年分别为42%和45%;其中,“居民生活状况”比2015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对住房、就业及收入,居民观感变化不大。“居民住房”维持肯定评价,满意度为43%,“居民就业”的亦有35%,而“居民收入”的满意度仍不足三成,为23%,比不满意度的28%要低。

居民对“物价水平”不满持续下降,不满意度比2015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至42%,仍居本项民调不满之首;而满意度刚过两成,为22%,明显低于不满意度(见表1)。


三、民生安全状况:居民评价整体上升,尤以“社会治安”突出

与2015年相比,居民对各项指标的评价均有上升,满意度上升了5个百分点左右。

其中“社会治安”最明显,满意度上升7个百分点至54%,达到近年来最高(见图1)。“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升至接近五成水平,为48%。对比之下,“社会保障”和“消费安全”评价仍需进一步提升,满意度升至四成左右,分别为40%和39%,比上述安全指标至少低了8个百分点(见表2)。




四、社会服务状况:过半数人满意交通和教育服务,医疗和养老服务评价仍相对靠后

民调显示,“交通出行”获好评,满意度达53%;“市容卫生”和“文化娱乐”亦获肯定,满意度分别为49%和46%。较之2015年,居民评价均有上升,满意度上升了5~6个百分点。

居民尤为关注的教育、医疗及养老服务,评价与2015年基本持平。其中“教育服务”持续获好评,满意度达51%。“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仍相对靠后,满意度分别为37%与35%,比上述服务至少低了9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服务”的不满意度也有24%,差不多四人中就有一人不满(见表3)。


五、社会状况:“社会秩序”评价向好,较满意“社会公平”

从社会大局来看,“社会秩序”获好评,满意度达54%,比2015年上升6个百分点;对于“社会道德”,居民给予肯定评价,满意度为43%。

“社会公平”的满意度为35%,比2015年上升4个百分点;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居民的满意度亦为35%(见表4)。



六、政府工作状况:居民评价有改善,但仍有较大改善空间

近两年“政府办事效率”的满意度均过三成,2016年为34%,不满意度下降3个百分点,至22%;对“政府廉政建设”和“政府政务公开”,满意度比2015年上升了3和4个百分点,均至三成以上,分别为32%和31%(见表5)。

从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标准来看,刚过三成的满意度并不高,政府工作仍需加大力度改进。


七、政治状况:居民评价仍较低,“贫富差距程度”不满保持较高

“司法公正”的满意度是政治状况中最高的,为31%;“公众舆论监督”和“公众参政议政”的满意度均不足三成,分别为27%和20%;“贫富差距程度”的满意度更低,仅15%,不满意度则高至36%。需说明的是,部分受访者对该方面难以做出评价,“难说”比例偏高,基本超过两成。

与2015年相比,居民对政治状况评价没有改善(见表6)。


综上,本年民调特点有:

——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较好,绝大多数指标以满意度居高,尤其是社会秩序、治安、交通出行、教育服务,满意度均超过一半。

——较之2015年,居民评价稳中有升,特别是民生安全方面,2016年呈现出全面上升的特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更升达近年最高。

——尤为体现老百姓获得感的收入和物价,居民满意水平仍较低;在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重点问题上,居民评价仍需进一步提升。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6年第四季度进行的“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800&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