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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6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6-11-1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从2015年起,民生指数的编制发布周期为每年一期,本次发布为2016年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年度民生指数

2016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67.3,与2015年相比上升了1.2个点,介乎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和略呈正面的舆论状态(70)之间,2011-2016年民生指数的变化呈持续上升趋势(见图1)。



2、分类指数

2016年度“民生生活”、“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三个分类指数的指数值分别为61.1、70.4和69.9。与2015年相比,“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分别上升了1.6和1.9,对民生指数的拉升作用较大,而“民生生活”的升幅较小。从历年变化来看,三个分类指数都保持上升的趋势,但与“民生服务”、“民生安全”相比,“民生生活”的指数值仍偏低(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初始指标满意度前三位分别是“社会治安”、“交通出行”和“教育服务”;不满意度前三位分别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和“医疗服务”。与去年相比,本年度民生指数的提升主要体现在“民生安全”和“民生服务”两个分类指数下的指标提升,分类指数“民生安全”下“社会治安”、“社会保障”、“消费安全”和“生态环境”四个指标的满意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民生服务”下的“交通出行”和“文化娱乐”两个指标改善情况明显,满意度上升5~6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下降3~4个百分点。另外,分类指数“民生生活”下的指标“物价水平”评价有一定提高,自2011年以来满意度从不到一成升至两成以上,不满意度从超过七成下降至四成左右。初始指标满意度评价详见表1:



从历年变化来看,分类指数“民生安全”的指数值继续上升,基本达到略呈正面的舆论状态(70),其中的指标“社会治安”满意度在所有初始指标中排名升至第一,与2011年相比上升26个百分点,达到54%;指标“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也升至接近五成的水平,为48%;其余两个指标“社会保障”和“消费安全”满意度也趋升,与2011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4、15个百分点,可见近年民众安全感受明显提升。

分类指数“民生服务”虽然超过略呈正面的舆论状态(70),但从属分类指数“民生服务”的指标“医疗服务”历年不满意度仍然排在第三,在“老龄化”社会及“全面二孩”政策双重因素下,可以预见的是,民众的医疗需求会更为迫切,要缓和民众“看病难、看病烦、看病贵”的观感,需加大优质医疗资源的投入。

分类指数“民生生活”指数值的提升,集中体现在指标“物价水平”评价上,其余三个指标“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和“居民住房”的评价则与去年持平。需指出的是,“物价水平”的不满意度下降后仍有42%,满意度刚过两成,距离民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6年8~9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645&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