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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社会保障城镇居民评价升,村民评价变化不大

发布日期:2017-08-03


社会保障关乎民众生存基本福祉,近年来广东省政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至2016年开展的社会保障相关民调,重点分析了广东城镇和农村两地民众评价差异特点。


一、“社会保障”城镇居民评价升,农村村民评价变化不大

追踪民调数据显示,广东城镇居民对“社会保障”评价持续上升,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合计比例,2014年以来上升了6个百分点至40%的水平,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比例降至两成以下,为15%(见图1)。农村村民评价变化不大,满意度为32%(见图2),与城镇相比低了8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保持在25%左右。




二、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珠三角民众评价均最好,粤西民众评价相对靠后

从不同地区来看,珠三角城乡民众评价多年来均居首,其中城镇居民的满意度为42%,较2014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农村村民的满意度为36%,与2014年相比变化不大。

在粤东地区,城镇居民的评价明显上升,满意度较2014年上升了9个百分点至35%;农村村民评价则变化不大,满意度为32%,与三年前农村评价好于城镇的情况相反。

在粤北山区,城乡民众评价基本持平,满意度均保持在三成左右。在粤西地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评价在各地区中均靠后,尤其是农村,村民满意度不足三成,为29%;城镇居民的满意度为33%,与珠三角相比低了9个百分点(见表1)。


三、城镇低收入者评价有改善,而农村低收入者不满持续较高

分析发现,城镇和农村低收入者的评价变化呈明显差异。其中,城镇低收入者的满意度,较2014年明显上升了8个百分点至32%,超过不满意度9个百分点。而在农村,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三年来均在35%左右,满意度维持在刚过两成的水平,评价依旧以不满居多(见表2)。



四、城镇非稳定就业者和农村务农者评价均有改善

从谋生方式来看,城镇非稳定就业者的不满意度降至23%,满意度升至30%,超过不满意度7个百分点。

在农村,与打工者、做生意者相比,务农者评价改善最明显,满意度升至31%,不满意度降至三成以下,为27%,与三年前不满居多的评价相反(见表3)。



五、城镇老年人满意水平远高于农村老年人

对比发现,城镇60岁以上的老年人,评价远高于农村老年人。其中城镇老年人满意度高达61%,2014年以来明显上升了10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满意度没变化,为35%,与城镇老年人的差距达26个百分点(见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