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民调报告

中等收入村民生活观感稳定,低收入村民评价降

发布日期:2017-09-22


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至2016年开展的相关民调,分析广东农村中等收入村民和低收入村民对生活状况的评价变化特点,并进一步对比分析两类人群对收入、物价、住房和就业的评价。


一、“生活状况”中等收入村民评价稳定,低收入村民不满升,两者评价差距拉大

对“生活状况”,中等收入村民的评价五年来基本稳定,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比例保持在25%左右,而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合计比例均在17%左右,基本低于满意度近10个百分点(见图1)。


对比鲜明的是,低收入村民的评价以不满为主,且不满意度较2012年略有上升,至30%(见图2);满意度降至15%,与中等收入村民的差距由7个百分点扩大至11个百分点(见图3)。





、中等收入村民对收入与就业评价变化不大,低收入村民不满有所上升

收入和就业直接影响生活状况,近年中等收入村民对“收入状况”和“工作就业”的评价没有改善,不满意度基本在三成及以上的较高水平,2016年分别为30%与33%,满意度持续较低,分别为15%与22%(见表1)。


低收入村民对“收入状况”和“工作就业”的不满更为突出,而且进一步上升,2016年不满意度升至近五成的高水平,分别为48%与49%,满意度降至只有6%与12%(见表2)。



三、中等收入村民与低收入村民对物价水平的不满均有下降

对“物价水平”,两类人群的不满意度均有明显下降,其中中等收入村民的较2012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至49%;低收入村民的不满意度虽下降了8个百分点,但仍高达58%(见表3)。


四、“住房状况”中等收入村民满意水平升,相反低收入村民满意水平降

对“住房状况”,中等收入村民的评价有所上升,满意度较2012年上升4个百分点至35%;不满意度则降至两成以下,为18%。

相反,低收入村民的满意度降至两成以下,为19%,较2012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仍较高,为30%,不满居多的负面评价依旧(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