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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教育保障总体获肯定
——2011年广东省教育保障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一

发布日期:2012-1-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1月进行“2011年广东省教育保障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访问量为1522个。本民调设置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落实程度、政府资助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效果、教育费用负担及其对孩子的升学影响等指标,着重从村民整体的角度了解民众对教育服务的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免除学杂费的落实程度、政府资助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效果均获农村村民好评;但教育费用支出给农村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负担仍不能小觑,主要体现在“在校生活费”上。

1、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获肯定。对于农村小学初中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村民满意度过半,其中近四成村民明确表示“满意”,不满意度仅为14%(见图1)。


2、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落实程度获好评。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核心内容在于学杂费的免除。调查发现,对于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落实程度,村民满意度高达六成,其中46%的村民明确表示“满意”(见图2)。


3、政府资助农村困难学生,村民反响效果较好。对于政府用助学金、减免费用、助学贷款等方式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高中、大学,村民对此效果的满意度达五成左右,不满意度仅在一成左右(见表1)。


4、教育费用支出仍是农村家庭生活的重担之一,负担主要体现在“在校生活费”上。对于教育费用支出负担程度的评价,仍有48%的农村居民认为“负担大”或“负担较大”(见图3)。


在认为“负担大”或“负担较大”的受访者中,选择“在校生活费”的比例最高,为64%,其后排二、三位的依次是“临时征收的杂费”与“学费”,被选比例分别为44%、43%;“住宿费”、“补习、辅导费”、“择校费”的被选比例也不低,均接近或超过三成(见图4)。

 


概括而言,目前教育保障农村村民总体评价较好,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免除学杂费的落实程度均获得村民的好评。这与广东省近年来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免收课本费,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不无关系。但仍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教育费用支出对于农村家庭的负担仍不为轻,主要体现为“在校生活费”。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1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教育保障农村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22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黄庆均)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