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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教育保障各地区村民评价特点
——2011年广东省教育保障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2-1-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1月进行“2011年广东省教育保障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地区的农村村民对农村教育保障的评价特点。

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农村村民对于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政府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效果等指标评价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1、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粤西村民评价显差。珠三角村民满意度最高;粤北、粤东满意度也接近五成;粤西的满意度最低,较珠三角低了近20个百分点(见表1)。


2、政府资助农村困难学生的效果,粤东、粤北村民评价相对显低。对于政府用助学金、减免费用、助学贷款等方式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书,无论是“保障上高中”还是“保障上大学”阶段,粤西村民的满意度均为各地区中最高;粤东、粤北在上述两个阶段的评价均相对显低,满意度低于粤西10个百分点左右(见表2)。


3、教育费用支出对家庭生活的负担程度,各地区村民评价差异明显。珠三角、粤西评价显低,过半受访者认为“负担大”或“负担较大”,较评价最好的粤东地区高了15个百分点(见表3)。


4、教育费用支出的负担,各地区均以“在校生活费”为主。在认为“负担大”或“负担较大”的各地区受访者中,选择“在校生活费”的比例均为最高。其次,粤西、珠三角村民选择“临时征收的杂费”的比例较为突出;粤东、粤北则以“学费”的被选比例为高(见表4)。


概括而言,农村教育保障,各地区村民评价呈现不同特点:粤西村民在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方面,其满意度与其他地区存在明显差距;粤东、粤北村民对政府资助农村困难学生各种举措的效果,满意度相对较低。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1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教育保障农村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22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居民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黄庆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