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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广深人居环境民众评价变化分析

发布日期:2018-10-11


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年在广东城镇开展的相关民调,选取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生态环境、市容卫生、住房状况,以及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等指标,重点分析常住在广州、深圳两个大城市的居民(以下简称“广深居民”)对当地人居环境的观感变化。


一、生态环境满意水平大幅上升,市容卫生保持好评

从整体居住环境来看,对“生态环境”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居民合计比例大幅上升,较2013年上升了19个百分点,达57%;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至15%。

“市容卫生”也获广深居民好评,满意度为53%,较2013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多年来在各类型城市中均居前(见表1、图1)。



二、社会秩序和治安评价进一步好转

对社会治理方面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广深居民的满意度在各类型城市中持续居首,且进一步上升,与2013年相比分别升了24与20个百分点,至73%的高水平(见图2)。


三、广深居民对“住房状况”不满仍较高,满意水平在各类型城市中最低

与上述事项获肯定评价不同,广深居民对“住房状况”的评价仍较负面,不满意度虽较2013年下降了7个百分点,但仍有31%,与32%的满意度基本持平(见图3);与其他类型城市对比,广深居民的满意度最低,近五年来基本没有上升,而其他型城市居民的满意度均升至四成以上,远高于不满意度(见图4)。



四、医疗和教育服务评价不同程度改善,但与其他城市相比无优势

对“医疗服务”和“教育服务”等配套公共服务,广深居民的评价均有改善。其中“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较2013年上升了16个百分点至47%,不满意度降至18%,与五年前满意度、不满意度均在三成左右的评价截然不同。“教育服务”的满意度也上升了5个百分点,至48%。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城市集中了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但居民对“教育服务”的满意度在各类城市中居末,是唯一不过五成的,而且上升幅度最小,其他类型城市的满意度均升了9~16个百分点至五成以上。广深居民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与其他类型城市差别不大,均在45%左右(见表2、图5)。“养老服务”评价近年改善不大,满意度为35%,在公共服务各评价事项中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