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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多数市民接受无人驾驶汽车用于物流配送

发布日期:2022-05-12


近年来,我国无人驾驶技术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在上海、成都等地都有无人驾驶汽车与超市联合推出零售无人配送服务;广州作为国内重要的自动驾驶孵化地,今年5月份无人驾驶环卫车在南沙区全区域开展路测。为了解广州市民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看法,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开展了专项民调,通过电话随机访问了800位广州市民。


一、市民对无人驾驶汽车用于载物接受度较高,但对于载人出行的接受度较低

调查显示,多数受访者接受无人驾驶技术用于物流配送方面, “用于园区、小区等特定范围里的快递物流配送”和“广泛用于快递物流配送”这两方面的受访市民接受比例分别为61%和60%,而选择不接受的比例在25%左右(见图1)。



进一步分析发现,接受无人驾驶应用于载物的人群中,18-30岁年轻一代的比例更高,分别为69%和66%,与60岁以上的老龄群体相比高出了22和18个百分点(见表1)。


相比物流配送,受访市民对无人驾驶汽车用于载人出行方面的接受度显低,无论是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公交车,出租车等),还是个人交通出行方式(私家车),主流态度均是不接受,比例分别为54%和58%,而接受的比例不足四成,比例分别是36%和32%,比不接受的比例明显低了18和26个百分点(见图2)。结合数据结果及受访市民意见来看,表示不接受的市民认为国内无人驾驶技术尚未成熟,对人身安全保障感到担忧。



二、绝大部分受访市民认同政府要立法监管无人驾驶技术应用

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是科技发展进步大势所趋,在目前接受度整体不高的情况下,市民相当支持政府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立法监管。超九成的受访市民认为政府有必要对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提前立法、加强监管,比例高达92%,而认为没必要的仅有3%(见图3)。政府出台的现有法规中,在无人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但对于无人驾驶汽车真正上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和侵权责任归属问题或者由此产生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等,国内只有个别地区发布了相关的试行细则,绝大部分地区仍缺少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


除了立法监管之外,受访市民认为提高驾驶安全保障和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等的措施很有必要。具体表现为:超过六成的受访市民认为无人驾驶汽车“车身需有特殊标志”,“车内可手动驾驶”和“设置专用车道”这几项措施都是必要的,比例分别是67%,65%和62%;另外选择“可远程控制”这一项的比例也接近50%(见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