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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关于当前经济政策优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12-09


2020年初疫情发生以来,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持续追踪调研民企、民生状况。在国家防疫政策重大优化的同时,经济政策也需要有重大的优化,要以又大又好、深入人心的政策,实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效果。由此,我中心提出经济政策优化的相关建议。


当前经济出现严重下行,根源是新冠大流行这一自然灾害。疫情和防疫静默对经济和企业来讲是直接、沉重的不可抗力。让企业关门就得关门,要求关多少次企业就得关多少次,要关多少天就是多少天,企业上下游客户说关门就关门,一个企业的停产静默通过产业链波及需求端和供给端,影响被多波次地放大。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流动性静默,企业经营的严重下滑,普遍性的企业现金流动性枯竭。货币流通量是由货币发行量和周转速度共同决定的,静默导致整个社会货币周转速度显著放慢,使社会货币流通量大幅度下降,即使有一定的货币投放量增加,但也支撑不了流通速度的大幅下行,整个社会货币流通量还是显著减少,社会的普遍感受就是流动性严重不足、企业没钱。这是很简单的经济学原理。


一场洪水把田地淹了、收成没了,是农夫无能还是天灾?在严峻的经济形势背后,突出的问题是:百年不遇的疫情和静默不可抗力的沉重后果,正在通过各领域的有关条文规定,转化为企业的个体责任,由企业个体来承担。当下的司法诉讼、劳动纠纷、贷款本息偿还、征信评级、授信审查等问题,都是让企业来承担不可抗力的疫情及封控静默后果,同时企业还要给员工发工资、交税、交水电费,支付维持企业运营的成本。这是普遍性的社会不公正,严重打击民营企业家信心,成为压垮企业的症结。不可抗力的因素和后果,通过有关规定进入到企业经营活动中,成为对企业的束缚和绞索。


经济政策优化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就是要消除由企业承担不可抗力后果这个不公平。由于这种强加来自于常态下的条文规定,这就需要有非常态的思维,有改革的精神,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否则,虽然防疫政策优化了,但企业仍然深陷于疫情泥潭之中而难以自拔,经济恢复还是非常艰难的。


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中心提出松绑解套、休养生息、重塑活力的经济政策优化建议。从不可抗力的疫情灾难中为企业松绑解套、拆掉绞索,让企业从不可抗力的疫灾后果中解脱出来,调养理顺,恢复活力。需指出的是,松绑不是放过坏人,甚至不是放过过错,只是还给企业公平公正,给企业一条活路。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政策优化应把握几个要点:1、政策定位是反疫期灾难的救济性政策,不是反周期衰退刺激性政策;2、政策要突出以民企民生为着力点,三年疫情中,民企付出多而政策纾困少,更需要有力的政策救济;3、政策需要超常规的大力度,这次面临的是四十年以来最罕见的对经济重击、对民企重击,政策也要有2008年金融风暴时四万亿救市的大气魄,要有非常规的、足够大的力度;4、政策持续时间要足够长,至少要维持三至五年,不能以半年为周期;5、政策应坚持大面积的普惠原则,不是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人群特定企业的。


关于经济政策优化,我中心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经济政策优化要围绕恢复和重建企业资金流动性和资金链,为企业和经济脱困爬坡赋能。

防疫政策一直以切断病毒传播链为重心而展开,主要是通过隔离、静默、封控等手段,停止人与人的交往、交流。这种防疫措施产生的经济冲击,致使经济活动的流动性也大范围静默,企业的流动性也因不可抗力而相应枯竭。因此经济政策优化要针对这一主要矛盾,对症下药,重建、恢复和充实企业流动性。


2、经济政策优化的力度要足够大。

静默、隔离、封控等防疫措施的涉及面极为广泛,从上海、广州、北京这些特大城市,至四、五线的县城和农村,省、市、县、街道、村等各级范围,都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多次发生过封控、静默。每个单一企业的停产停业静默,都通过产业链波及和放大为更多的企业不同程度停工停业,又通过金融信贷链放大为信贷收紧,导致企业经营再下行的恶性循环;由疫情造成的经济收缩,正转变为经济自身循环的收缩性螺旋式衰退。化解这些问题,不是点点滴滴的滴灌小政策就能解决的,小政策只会是消耗政策资源,而政策效果难以显现。为此,政策必须要有足够大的力度,宁可过了,宁可有刺激通胀的隐忧,也决不可忽视当下流动性严重枯竭和经济螺旋式急剧衰退的巨大风险。尤其面临春节过年之际,社会后果不可掉以轻心。


3、经济政策优化的核心目标是休养生息。

经济政策优化的核心目标是休养生息,通过恢复社会流动性,重建社会经济和企业的内生造血能力及优质流动性循环。三年疫情让经济、让企业、尤其是民企受重伤,企业急需的不是纾困补血、解决点困难,而是要通过抢救来起死回生、继续活下去。因此政策优化的核心目标必须是让社会、让企业休养生息,先要活过来才能谈强筋健骨。

优化政策必须是综合性的,以金融、税费两方面为主,配套司法政策等社会综合政策。


4、金融信贷政策要着力遏制信贷体系螺旋式收缩的内生趋势,为再造流动性发挥杠杆作用和启动作用。

(1)停止根据疫情三年的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信审评价。

要明确地提出停止以疫情三年非正常阶段的企业经营报表和经营资料作为企业经营状况信审评价的基本资料,不能将疫情三年的不可抗力后果和因素纳入对企业的信审评价,必须将全球性社会性的大型灾害后果,从企业经营活动中剔除出来,否则这种扭曲会导致更大的灾害。根据疫情下企业经营情况来进行信审评价是不科学不合理的,这是对企业真实经营能力的扭曲,既不能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和资产资料,更会扭曲对企业家疫情下艰辛努力的评价,落井下石沉重打击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信审评价采用的资料应该以2019年以前正常状态下企业的经营数据、经营资料为主。这方面要下大决心,大气力,发挥我们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迅速切断信贷内生收缩性趋势这一重要因素,承认三年疫情中大量民营企业家付出了超常的代价,做出了重要贡献,还民营企业家公平。


(2)不能根据三年疫情非正常经营状况对企业信贷活动中的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定价。

根据疫情三年经营状况来对企业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会导致企业在信贷活动中的抵押资产、抵押物业价值显著下降。而现实中这种定价评估值下降得非常快、降幅非常大,直接产生信贷活动收缩加剧的效应。

这又是把不可抗力的后果强加给企业,是不应该的。这个结果对社会极为不利,对我们国家资产价值、对中国经济状况极为不利。像北上广深这些特大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积累了很多世界级的优质资产,而过去三年广州很多企业的资产评估值下跌了50%以上,这是对中国优质资产状况的严重扭曲。因为不可抗力的疫情,将资产价格的估值大幅度打压,这不仅仅是个别企业的损失,而是整个国家积累资产的损失,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成就的损失。因此需要迅速纠正,把疫情三年因素剔除掉,不应该以这些扭曲的信号来判断事实,而应该更多根据疫情之前企业的经营状况对资产定价进行评估。


(3)对现有企业贷款存量进行全面优化重组。

按照休养生息大政策的方向,根据企业经营恢复的需要,对企业现有贷款存量进行优化重组,重新安排贷款周期和利率。优化重组的目的是以时间换空间,减轻企业的信贷压力,通过还款减压、付息减压,达到既让企业休养生息,培育企业造血能力、恢复经营机能,又为银行维护资产安全、减少风险的双重效果。央行的再贷款和调整银行准备金政策都要大力支持商业银行的贷款重组,真正使金融血管能够疏通,清理三年疫灾的淤血和堵塞。央行和银保监会应该确保政策优化的落实落地,要深入到企业去检查,要将银行资产安全与企业生存挂钩,而不是机械僵化地以个别信贷或经营指标作为监管依据。央行、银保监会都要为克服信贷体系的内生收缩趋势发挥作用,绝不能成为加剧这个趋势的因素。

贷款重组面向的除了企业,还应包括民众,主要是个人消费性贷款、房贷方面,让还款期限延长、利率降低。


(4)对疫情三年中的企业征信评级进行全面清理。

征信评级绝不可将不可抗力对经济冲击、对企业冲击的后果,单方面转化为企业经营状况。而现在大范围的民营企业征信状况一地鸡毛,恰恰是源于这个因素,将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视为企业经营不力,以扭曲的信息判断企业经营能力,丧失了真实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作用。


5、解决银行体系软件操作阻碍国家政策落实的问题。

银行的信贷体系出于规范建设需要,设定了上下一致的、常态化的软件系统,进行大量的程序化建设,常态情况下这些程序化是合规的。但当下中央政策是针对特定情况、解决特殊问题提出的,这些政策在银行系统内因为技术手段上的操作问题而落实不了,如以中央提出的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不影响征信这一政策为例,存在着经办银行因系统程序上操作不了而无法为企业延期、调整征信级别。由此导致中央政策落实不了,变成政策落实的负能量。


6、税费政策优化要放水养鱼,显著、普惠地减免税费。

税费政策特别要注重在营业税和所得税方面,给予三年的阶段性大幅度减免。营业税是服务业税费的主体,疫情下服务业受伤最严重。

(1)税费减免对象在行业上要全方位覆盖。

疫情三年来受伤的是行行业业,所以税费政策不应是一般性针对某些行业的扶持性政策,而是休养生息、放水养鱼的普惠性政策,各行各业都应享受到。目前税费优惠政策更多针对制造业、高科技业,但实际上商贸、文旅、餐饮服务等行业受到的冲击要严重得多,更需要税费政策的大力度和长期的支持。除了企业,也应该考虑民众方面,减轻个人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的压力,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个人税费负担。


(2)对企业无论大中小规模,都实行普惠的减免税费政策。

大、中型企业是产业链中的关键节点,大、中型企业在疫情中受到的冲击,带来对关联产业链的冲击,对关联企业产生次级的冲击。大、中型企业活好了,也会带动一大批小微企业活好。所以税费政策应该是普惠的,不仅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也应该享受到。


(3)对于增强资产流动性、活血化瘀而采取的税费政策,力度要更大。

对于资产交易方面的税费,如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并购、企业的设备、专利、企业的厂房商铺等建筑交易,变现产生的税费及企业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建议实施3至5年的阶段性停征,降低社会资产流动的成本,促进企业增强流动性,鼓励企业通过资产变现、重组、并购等方式自救,尽快焕发经济活力。尤其是当下,特别需要加强社会的并购、重组、资产交易等活动,来重新焕发社会活力。需清晰认识到这方面税费对社会资产流动性、交易性、社会重组、社会活力再造的巨大妨碍和副作用,对社会资产流动性产生很大的束缚。


7、财政政策方面要将启动社会的存量优质资产,与扩大投资基建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上。

各级政府发债数额巨大,主要用于新项目的基建投资,作为拉动经济、恢复经济的重要手段,但这种反周期政策,当下的效果并不明显,这类投资的产业关联度低,产业链短,更多的是GDP的统计效果。各级政府应针对本地区优良企业流动性枯竭问题,通过专项发债,提供流动性启动资金,把存量优质资产利用起来,尽快扩大就业提升效益,并可通过产业链的关联放大政策效果。


中国在很多行业里打造出众多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这些企业如果保不住,后果将是自动放弃了在这块领域的国际地位和市场份额。要拯救这部分企业,仅仅需要让他们重新启动,通过政府发债提供流动性启动资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远远高于基建投资的拉动作用。


8、坚决在诉讼活动中将疫情不可抗力的因素和后果排除掉,不可抗力的后果不由当事人承担。

现在大量商业合同的履行问题、商业纠纷,根源在于突发静默、隔离、封控的防疫措施下,正常商业规则、商业交往被破坏了、断裂了。不可抗力在法律上是不由当事人承担的,不可抗力的因素是免责的。处理商业纠纷过程中如果不剔除疫情不可抗力因素,不提供相应的司法保护,势必会让大量企业陷入纠纷之中而相互纠缠。加上流动性枯竭这个很多企业面临的灾难性问题,司法执行中将企业资产封存、查封企业,势必加剧经济的内生性收缩。因此,司法领域也要有休养生息的思维,配合休养生息的经济政策,缓解社会矛盾和商业矛盾。


因此建议诉讼活动中要坚决地把疫情不可抗力的因素和后果,排除于合同纠纷的责任认定之外,不要因为疫情不可抗力的后果去追究他人。当下许多企业的处境是双面的,既因为疫情会去追究别人,也会因为疫情而被别人追究。这需要有坚定的司法解决,避免让社会陷入诸多纠纷之中,避免一大批企业因此查封、清算、关门,避免疫情灾害变成了次生的诉讼伤害。特别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大量劳动合同纠纷中,要把握好这一原则,才能稳定劳动合同关系、稳定就业。



疫情三年,民营企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抗击疫情,无论大企业还是街边小店,主动支持配合防疫工作,为防疫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民营企业顶住困难,靠自身努力稳经营,付出了巨大代价。很多企业奄奄一息、举步维艰,甚至关门结业。在防疫政策作出重大优化的同时,民营企业家都十分期待经济政策也有重大优化,盼望着决策层拿出大政策、好政策,让民营企业松绑解套、休养生息、重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