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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待岗职工生活与心理现状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1996-9-30

   

       1996年是贯彻落实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九五”计划第一年。在“九五”时期的各项改革任务中,深化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无疑具特殊而又重大的意义。正如陈开枝常务副市长所言:这“不仅仅是一项用工制度改革,而且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经济社会发展以至家庭生活将产生深远影响”。目前,广州市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比率达98.43%。结束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固定工制度,既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加快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步伐,同时也使我市就业压力日趋增大,企业富余人员不断增多。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广州市各类企业富余职工总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8-10%,约有10万人左右,其中一年合同期届满的职工有6-7万人。掌握这一人群的生活状况和心理反映,有助于巩固和发展用工制度改革成果,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发展。有鉴于此,广州社情民意中心于1996年5-7月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与所在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待岗职工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计发出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2份,有效率为65.5%。以下,是对本调查结果的总体概述。

       一、从个人特征看,待岗职工总体上具有年龄偏大,女性偏多,教育程度偏低等特点

       在接受调查的待岗职工中,年龄在30岁以上的占66.1%,其中30-34岁和40-44岁的人数最多,各占18.3%和16.0%。年龄不足30岁的仅为33.9%。超过30岁,多数人已成立了家庭,相应地因待岗带来的负面影响波及面越广,问题越显突出。

       性别方面,44.4%的待岗职工为男性,女性职工占55.6%,两性相差11.2个百分比。女性职工受其生理因素和家庭角色影响,再就业比男职工更为困难。

        另外,在调查对象中,44.4%的人学历仅为初中或更低,接受过高中、中专或技术教育的职工比例为40.2%,其他人学历在大专以上。

       综合而言,待岗职工上述不利于再就业的种种因素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增加了再就业难度。交互分类表明,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非自愿待岗的比例越高。回顾历史,目前35岁以上的职工,绝大多数是在文革中接受了中学教育后走上工作岗位的。基础知识不踏实,就业终身制所导致的技能单一,“大锅饭”产生的无竞争意识,都是待岗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而待岗的原因,同时也使阻碍期再就业的主要原因。

 

        二、待岗职工收入普遍偏低,缺乏有效的补充来源,负担较重

        与广州市目前872元的月平均工资相比,待岗职工收入普遍达不到平均水平。待岗前,41.2%的职工每月从单位得到的收入不到300元,单位收入在300-499元之间的职工比例为20.2%,500-999元之间的比例为21.4%,单位收入超过1000元的仅占17.20%。待岗后职工收入明显下降,收入不及300元的比例达到71.4%,比最低一档失业救济金至少少20元。300-499元之间的比例为16.4%,收入超过500元的比例仅为12.2%。

       按国家有关规定,待岗工人一般离岗不离厂。本次调查中有43.2%的职工表明可以不需到单位上班,其他人或每天考勤,或每周几天考勤,有事才回单位,总之不允许完全不上班。相应地,待岗职工通过其他渠道补充家庭收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45%的职工待岗之余没有寻求其他补充收入。在寻求补充收入的职工中,最多人采取打散工的形式(7.30%),其余依次是其他单位兼职(4.6%),做生意(4.2%),摆摊(3.8%),炒股(1.5%),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职工比例为12.2%。

        由于待岗职工多数处于30-50岁这一中壮年时期,42.3%的人和父母吃住在一起,同时只有14.5%的人子女正参加了工作。这样一种“上有老下有少”的生活事实,使收入偏低的待岗职工生活负担日显沉重,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

 

        三、待岗所带来的社会后果

       1. 待岗职工生活水平普遍下降,贫富差距很大,不利于共同富裕这一基本国策的实现。

       正如前文所述,待岗职工待岗后收入普遍下降,达不到广州市平均工资水平,并缺乏有效的收入补充。在实际收入减少的同时,54.1%的职工自觉待岗后家庭生活水平下降很大,认为生活水平略有下降的比例也为33%,两项合计比例高达87.1%,同时有52.3%的职工家庭需要亲朋予以生活上的资助。而自觉生活水平略有上升的职工比例仅为3.1%。

       值得注意的是,待岗后单位收入不足300元的职工比例高达71.4%,这一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有一定差距,与社会因资因智或因其它合法途径先富起来的高收入阶层相比更是相距甚远。收入差距的扩大,有违于我国一直强调的共同富裕政策,由此也显示出再就业工程的急迫性与重要性。

        2.待岗同时给职工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调查结果表明,在自我意识方面,多达74.3%的职工经常无所事事,不知如何打发时间;71.3%的职工觉得自己的待岗是不公正的;69.7%的职工常感觉空虚;66.3%的人感觉前途渺茫,觉得生活没有什么意义的职工占55.6%,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的比例为55.4%,54.3%的职工觉得自己是改革的牺牲品,相同比例的职工对自己没信心。上述几种消极反应,有些职工感觉强烈,有些职工只是偶尔感觉到,但总是或多或少有这些消极思想的人超过了完全无感觉的人数。另外还有47.5%的职工视自己为家庭的累赘。

       除了自我感觉消极以外,待岗职工在社会交往和社会认知方面表现出一定的消极态度。

       调查结果可以看出,67.6%的职工认为现在人与人之间缺乏真情,另外61.2%的职工对当权者表示反感,讨厌当权人。不想与人打交道甚至不愿与单位同事交往的职工比例则均为40%。另有25.7%的职工把自己待岗的原因归结为与别人关系不好。

       上述结果显示,待岗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不仅仅表现在物质生活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职工的精神生活。

       3.待岗增加了职工的家庭矛盾

       调查数据显示,62.8%的职工待岗后因为经济问题发生的争吵增多,58.7%的职工家庭成员的情绪低落,另有一半左右的职工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埋怨增多,关系变得比以前紧张,家庭生活少了以往的快乐,待岗职工本人失去了在家庭中原有的威信和地位,家庭成员的感情大不如前了。“贫贱夫妻百事哀”,收入减少,地位改变,相应地带来了不少家庭矛盾,对家庭的稳定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

        4.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

        生活水平下降,心理状态消沉,家庭矛盾增多,以及在就业压力中凸显出的外来民工与本地劳动力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问题,都有可能转化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不利因素。

        本次问卷调查中,只有在“人们对政府缺乏信心”和“这个随时会出乱子”这两个指标上持反对意见的人的比例高于赞成者比例。这表明多数人对政府并未丧失信心,政府仍然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乱”不可能解决问题,安定团结仍然是绝大多数人的共同愿望。但除了上述两个本质问题外,待岗职工对一些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表现出一定的不满态度,62.8%的人认为社会上依靠合法劳动经营致富的人是少数,57.3%的人认为工人阶层在贫困化,56.9%的人认为腐败在干部中普遍存在,52.3%的人表示贫富差距大,让人难以忍受,39.2%的人认为社会的不满情绪在日益加深。

       对个人生活的不满心理与对社会的不满情绪相互交织在一起,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繁荣的潜在威胁。

 

       四、政府与单位承受着主要的就业要求和压力,改革是唯一的出路。个人的素质与观念是再就业的重要障碍

       73.6%的职工待岗属非自愿的,与此对应的,75.5%的职工认为应由政府或单位想办法安置待岗职工,愿意经政府或单位进行职业培训后再谋出路的比例为20.3%,只有4.1%的职工选择了完全自谋出路。由此可见,职工对政府和企业再就业工程寄于厚望。这种过于单向的期望,无疑又增加了政府肩上就业压力的份量。

       待岗以后,阻碍职工换单位再就业的原因包括:35.9%的职工表示自己年岁大了,不容易找到适当的工作;23%的职工表示对现单位有感情,不愿离去;20.6%的职工未找到适合自己特长的单位;18.7%的职工未找到收入满意的单位。其他阻碍原因还包括:现单位有医疗养老保险(14.9%);身体不好(10.3%)缺乏新单位需要的新知识技能(8.0%);只想去国有单位,一时找不到(7.3%);新单位无房(6.1%),待岗也可以挣钱(5.0%),难以适应新的人际关系(3.8%),待岗图清闲(2.3%)等等。

       由是观之,在我市一方面事业人员逐年增加,富余人员再就业困难,一方面60万个岗位被外来工占据的矛盾背后,除了有各项管理制度不到位,劳动力市场不完备等客观因素,职工“老、弱、病、妇” 身体素质,“挑肥拣瘦”的就业观念等主观因素,同样阻碍着待岗职工重新就业,另觅出路。

       放眼未来,65%的待岗职工担心合同期内会被单位解除合同而失业,为合同到期后的出路表示担心的职工比例更高达72.6%。一方面是抱怨与担心,一方面多数职工对改革总体上仍表现出支持和理解的态度。社会养老保险得到了77.6%的职工的支持,社会医疗保险的支持率也达74.8%,赞成住房商品化的比例为62.1%,支持打破铁饭碗实行合同制的比例为61.7%,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国有企业转制改革的比例分别为58.6%和55.7%。上述各项,持反对意见的职工比率均为超过10%。

       上述数据表明,尽管部分待岗职工因用工制度改革而产生暂时的困难,但多数人对改革仍秉持支持的态度。消除固疾,不免阵痛,走出困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注:

       1 、《陈开枝常务副市长在广州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总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广州政报,96.11。

       2 、《关于广州市下岗女工再就业情况的调查》广州市妇女联合会《调查研究》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