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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生态环境村民普感安全,但污染伤害不容轻视
——生态环境安全感广东农村村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2-6-4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3月进行了“2012年生态环境安全感广东省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广东省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调查采用分层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1524位村民。本报告主要描述村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受、对环境污染及影响健康严重程度的评价。

 结果显示:村民对生态环境的心理感受总体较稳定,安全感不低;但农村中环境污染已较普遍,且从有受污染影响的村民看来,对身体健康的伤害与城镇居民相差无几。

 1、生态环境村民感觉安全。

 村民对本地生态环境的安全感[①]为85%,其中感觉“安全”的比例就为38%,而“不太安全”、“不安全”的比例合计仅为14%(见图1)。

 


2、环境污染面较广,污染程度不容低估。

村民中认为本地生态环境“有”污染的比例过半,达55%(见图2);且该部分村民认为本地污染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合计达45%,其中明确表示“严重”的就有26%,即四人中就有一人(见图3)。


 3、环境污染伤害村民健康,严重程度与城镇居民相差无几。

 本次调查中,明确表示“有”因环境污染而身体不适的村民比例为14%,与同期进行的城镇居民调查同项指标数据相差无几;其中认为受伤害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村民比例达37%的较高水平(见表1)。


 此外,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身体不适类型,村民与居民的选择完全相同,被选率最高的首两位均是“呼吸道疾病”、“咽喉类疾病”,其次是“失眠、烦躁等精神疾病”与“皮肤类疾病”(见表2)。


 4、珠三角农村污染广,村民受伤害最重。

 从各地区村民的评价来看,认为本地存在污染的比例仅珠三角超过六成,且认为“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最高,达49%。此外,珠三角村民认为有因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的比例为21%,明显高于其他地区8个百分点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粤东村民认为环境存在污染的比例以及污染严重的程度均与珠三角相差不过4个百分点(见表3)。


 综上所述,虽然从整体来看,环境污染未对村民的心理安全带来颠覆性影响,但需警惕的是,环境污染对村民身体健康的伤害已然发生。不切实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一旦遇到污染伤害威胁生命的状况,则极易爆发村落的冲突性公共事件。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3月份进行的“生态环境安全感广东省农村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5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1524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安全感、严重程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安全感为选择“安全”、“比较安全”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安全感为选择“不安全”与“不太安全”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严重程度为选择“严重”与“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严重程度为选择“不严重”与“不太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报告中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王文俊)

 

附表


[①] 安全感为选择“安全”、“比较安全”、“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②] 严重程度为选择“严重”、“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