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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生态环境公众感到安全,但污染发生及伤害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11-10-3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城镇生态环境公众安全感”民调。该调查了解受访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受、对环境污染及影响健康严重程度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在公众普遍看来,生态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且在一定范围上影响民众健康,但还没对公众安全感造成颠覆性影响,民众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普遍存在。

1、公众普遍对生态环境具有安全感。受访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为84%。其中“安全”、“比较安全”的比例合计为43%,远高出不安全比例28个百分点;“一般”比例也不低,超过四成(见图1)。

2、多数人认为环境受污染,且污染程度较高。超过六成人表示生态环境受到污染(见图2),其中对污染程度认为严重的受访者比例超过三成,远超不严重比例11个百分点;明确表示“严重”的就有13%(见图3)。

3、近两成人受到污染伤害,伤害程度值得重视。在本次调查中,高达17.7%的人[1]近一年来因环境污染而身体不适,在全省范围内不是少数;其中认为受伤害严重的比例高达44%,远超不严重比例达31个百分点(见图4)。

 

在有不适者中,不适情况最多的是呼吸道疾病,被选比例达69%;其次是咽喉类疾病及失眠、烦躁等精神疾病,被选比例接近或超过五成,值得注意(见表1)。

 

 

概括来说,尽管对目前生态环境具有普遍的安全感,但在公众普遍看来,生态环境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污染已经一定范围上对民众造成伤害。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刘荣新)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7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城镇生态环境公众安全感”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安全”、“比较安全”、“一般”、“不太安全”、“不安全”以及“不严重”、“不太严重”、“一般”、“比较严重”、“不严重”的评价选择,并以安全感 、不安全感、严重比例、不严重比例进行评价特性分析。安全感为“安全”、“比较安全”与“一般”之和;不安全感为“不太安全”和“不安全”之和;严重比例为“严重”、“比较严重”之和;不严重比例为“不太严重”和“不严重”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1] 有不适者为调查中表示近一年来“有”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的354位受访居民,比例占所有受访居民的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