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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1第四季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1-11-1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并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发布为今年第四季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期民生指数

2011年第四季度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57.8,表明城镇居民的总体评价在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附近。与上季度相比,民生指数下降0.3个点(见表1)。

2、分类指数

从分类指数来看,“民生服务”的指数值在60以上,评价在基本接受状态以内;“民生安全”的指数值为59.0,略低于基本接受状态;“民生生活”的指数值为52.2,评价略呈消极。与上季度相比,“民生服务”与“民生生活”基本持平;“民生安全”下降1.1个点,拉低指数0.3个点。在分类指数层面上看,本季民生指数主要受“民生安全”的影响。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对基本民生状况受访城镇居民评价尚可:可接受度过五成的达到11项,占总指标的91.7%,与上季度持平;满意度超过不满意度的为5项,较上一季度减少一项。

在12项初始指标中,“交通出行”、“教育服务”的满意度最高;不满最为突出的前两位是“物价水平”、“居民住房”(见表2)。

在初始指标层面上看,与上季度相比,对拉升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有“居民收入”、“文化娱乐”,在上升类指标中的影响比率分别为37%、24%;对拉低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有“居民住房”、“医疗服务”,在下降类指标中的影响比率分别为40%、25%。

其中值得注意的几点:

——“居民收入”评价明显改善,不满意度减少6个百分点,满意度上升3个百分点,对民生指数拉升的影响达到37%。

——“文化娱乐”好评进一步上升,满意度上升4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下降4个百分点,对民生指数拉升的影响为24%。

——“物价水平”的不满意度仍在高位运行,但已与上季度基本持平。

——“社会治安”民众不满上升,反映了临近岁末治安形势的挑战。

——“居民住房”的不满意度大幅上升10个百分点,对拉低民生指数的影响为40%。进一步分析,19~25岁人群的不满意度较上季度升幅最高,达15个百分点;该类人群主要为当季新增就业人员,非本地户口在各年龄段人群中占比最大,面对的住房问题,在当季凸显出来,同时亦会影响其父辈对住房状况的看法。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黄庆均)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1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 、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