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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生态环境居民仍感安全,但污染伤害有所加重
——生态环境安全感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2-6-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5月进行了“2012年生态环境安全感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2011位城镇居民。本报告主要描述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受、对环境污染及影响健康严重程度的评价。

结果显示:虽然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心理感受总体较稳定,安全感不低;但环境污染面仍广,且从有受污染伤害的居民来看,严重程度呈现上升趋势。从地区看,粤东尤需注意,粤东居民的环境安全感出现下降,认为本地环境已被污染及对身体伤害的严重程度,均与珠三角居民基本相同。从城市类型来看,城市规模最小的镇区居民与广州、深圳两个大城市居民,在环境污染及其对身体伤害程度的评价上,已相差无几,而紧邻大城市的地级市居民,认为环境污染严重比例上升明显。

一、总体评价

1、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较稳定。

居民对本地生态环境的安全感[①]为82%,其中感觉“安全”或“比较安全”的比例为41%,整体感受与2011年基本一致(见图1)。

2、环境污染面仍广,污染程度更显严重。

居民中认为本地生态环境“有”污染的比例连续两年均高达60%以上(见图2);且该部分居民认为本地污染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合计达42%,其中明确表示“严重”的比例就较去年上升10个百分点(见图3)。

3、环境污染对居民健康伤害依旧,且严重程度有所上升。

居民中明确表示“有”因环境污染而身体不适的比例与去年持平,为18%,在全省范围内并不是少数;其中认为受伤害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更较2011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达48%(见表1)。

此外,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身体不适类型,居民的选择也完全相同,被选率最高的首两位仍是“呼吸道疾病”、“咽喉类疾病”,其次是“失眠、烦躁等精神疾病”与“皮肤类疾病”(见表2)。

归纳而言,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心理感受仍较稳定,两年对比并无明显改变。然而,需警惕的是,环境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的伤害更趋严重,污染治理工作亟待加强。

二、各地区居民评价

1、粤东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下降。

粤东居民对本地生态环境的安全感仍达80%,但其中感觉“安全”或“比较安全”的居民比例较2011年明显减少了8个百分点,为39%。相反,其余各地区居民的安全感均在83%左右,与2011年基本相同(见图4)。

2、粤东居民认为环境污染依旧,严重程度与珠三角相差无几。

粤东居民认为本地生态环境“有”污染的比例连续两年达65%,均在所有地区中居首;且该部分居民认为本地污染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较2011年大幅增加14个百分点至42%的较高水平,仅次于珠三角居民。值得注意的是,粤北山区居民认为存在污染的比例虽有下降,但污染严重程度却增加了17个百分点(见表3)。

3、珠三角居民受污染伤害最多,粤北居民受伤更重。

珠三角居民明确表示“有”因环境污染而身体不适的比例两年来均在两成及以上,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在“有”不适的受访者中,粤北居民认为受伤害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上升最明显,较2011年增加了20个百分点,达55%(见表4)。

综合来看,各地区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呈现以下特点:

——环境污染已对粤东居民的心理感受造成影响。环境污染观感上无好转,而污染带来的影响却日趋严重,使粤东居民心理上稳定的安全感呈现下降趋势。

——珠三角居民依然最受伤。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环境污染也最为明显,认为“有”环境污染的比例明显高出。

三、各类型城市居民评价

1、地级市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下降,镇区仍然居末。

地级市居民对本地生态环境的安全感仍过八成,但与2011年相比有下降了6个百分点,是所有类型中唯一下降的。此外,离大城市最远的镇区居民安全感连续两年居末,值得注意(见图5)。

2、地级市居民认为存在污染比例高,且严重程度明显上升。

地级市居民认为本地生态环境“有”污染的比例连续两年过六成,本年度更在所有地区中居首;且该部分居民认为本地污染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较2011年大幅增加15个百分点至41%的较高水平,仅次于大城市居民。值得注意的是,紧邻城市的县城及县级市居民认为本地存在污染的比例有所上升,且污染严重程度也较2011年增加了15个百分点(见表5)。

3、大城市居民受污染伤害广,镇区居民受伤最重。

大城市居民明确表示“有”因环境污染而身体不适的比例均在两成以上,本年度更接近25%,基本四人中就有一人。在“有”不适的受访者中,镇区居民认为受伤害程度“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在所有城市中最高,达53%;动态来看,地级市、县城/县级市、镇区居民认为严重的比例均有上升,其中地级市居民最明显,较2011年增加了8个百分点,达49%(见表6)。

综合来看,各城市居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呈现以下特点:

——环境污染的蔓延,使紧邻大城市的地级市居民心理安全感下降明显。

——大城市、小城镇居民受污染伤害依旧。城市规模最大的广州、深圳两个大城市居民受污染伤害最明显,四个人中基本就有一人;规模最小的镇区居民对环境的意见也较大,安全感连续两年最低,且有受污染伤害的人严重程度较大城市更重。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5月份进行的“生态环境安全感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1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安全感、严重程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安全感为选择“安全”、“比较安全”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安全感为选择“不安全”与“不太安全”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严重程度为选择“严重”与“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严重程度为选择“不严重”与“不太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报告中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王文俊)

附表

[①] 安全感为选择“安全”、“比较安全”、“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