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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近四季度广东省社会治安公众评价分析

发布日期:2012-6-26
 

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社会局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鉴于此,民意中心对近四个季度以来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治安总体评价及不同人群的评价变化特征进行分析研究。本报告的分析数据来源于民意中心2011年第三季度至2012年第二季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调查结果显示:近四季度前后相比,民众对社会治安的不满意度有所上升,增加了4个百分点。进一步分析显示,民众对社会治安的评价均呈现明显的层级差异,经济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与城市规模最大的广州、深圳两大城市居民满意度明显居高,相反,粤西地区、小城镇居民的不满尤甚。

 

1、社会治安居民不满有所上升。

近四个季度前后相比,居民对“社会治安”的不满意度增加了4个百分点至32%,基本三人中就有一人持不满表态。其中,2011年第三、四季度变化最明显,不满意度在第四季度上升5个百分点至33%,而满意度则跌至28%,与第三季度截然相反;此后满意度虽有回升,但均与不满意度相差无几(见图1)。

 

 

2、大城市居民满意度高,小城镇居民截然相反。

居民对“社会治安”的评价,呈现城市规模越小评价越差的层级递减。省内最大的广州、深圳两大城市,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也最高,近两季度更稳定在四成以上,明显高于其他地区15个百分点以上。然而,处在行政架构末端的镇区居民评价则截然相反,不满意度一直最高,基本在四成以上,且近四季度前后相比还增加了5个百分点,小城镇的治安状况堪忧(见表1)。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规模仅次于大城市的地级市居民,近四季度评价下滑明显,不满意度前后相比增加了8个百分点,近一季度的不满意度已明显高于满意度6个百分点(见图2)。

 

 

3、粤西地区城镇居民、农村村民均不满。

各地区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呈现珠三角-粤北山区-粤东-粤西的层级递减。珠三角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在所有地区中最高,相反,粤东、粤西居民的不满意度则一直居高不下,且近四个季度前后相比,两地居民不满仍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尤以粤西为甚,增加了10个百分点(见表2)。

 

 

值得注意的是,从民意中心近期对省内农村治安状况的调查来看,粤西地区农村村民对本村治安状况的不满也十分突出,不满水平在所有地区中最高,且与满意度相差无几。反之,其他地区的不满意度均低于满意度13个百分点以上(见图3)。

 

 

4、收入越低对社会治安评价越低。

不同收入人群对“社会治安”评价存在显著差异,收入越低评价也越低。其中,低收入者不满尤甚,不满意度四个季度均在所有人群中最高,且前后相比增加了8个百分点至39%。相反,中高/高收入者的满意度均最高,基本在四成以上,且明显高于不满意度(见表3)。

 

 

综上所述,民意的首要特点是,公众对社会治安不满意见已达临界状态,不满意度与满意度基本持平,治安形势须高度警觉。公众意见的另一重要特点是民众不满层级差异显著,粤西、小城镇的居民不满甚为突出,治安的严防严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不能仅停留在珠三角和大城市,更需回应民意,重点着力。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王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