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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2-8-1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并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发布为2012年第三季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期民生指数

 2012年第三季度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58.0,总体评价仍在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水平线下,但相差不大。本季民生指数与上一季度环比增加0.5个点,与去年第三季度同比减少0.1个点,环比和同比均差异不大(见图1)。

 

 2、分类指数

 从分类指数来看,“民生服务”的指数值为62.4,近五季的评价均略高于基本接受状态(60);“民生生活”的指数值为53.4,比上季增加0.2个点,近五季的评价均在55以下,评价稍微消极;“民生安全”的指数值分别为58.9,比上季增加1.1个点,接近基本接受状态(60)。从多季度的动态趋势看来,“民生生活”、“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的指数值变化趋向稳定(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在12项初始指标中,满意度排前三位的是“交通出行”(41%)、“教育服务”(37%)、“生态环境”(36%);不满意度排前三位是“物价水平”(60%)、“居民收入”(38%)和“消费安全”(35%)。本季初始指标满意度上升的有“交通出行”、“文化娱乐”、“社会治安”和“消费安全”四项,其余八项持平;不满意度下降的有“物价水平”、“交通出行”和“消费安全”三项,其余九项持平(见表1)。

 

 在初始指标层面上看,与上季度相比,对拉低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有“居民就业”,影响比率为45.25%;而对拉升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为“物价水平”、“消费安全”和“社会治安”,影响比率合计为78.27%。

 要有效提高民生指数,十二项初始指标需要优先改善的三项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以及“消费安全”。

 本季值得注意的几点:

 ——消费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与上季相比上升3个百分点,显示全省范围开展的“三打两建”初步取得了民众公认的效果。

——“物价水平”与上季相比,不满意度下降8个百分点,但满意度并没有明显改善,城镇居民的评价并非 有实质好转,只是开始适应高位的物价水平。

 ——季节性影响,“交通出行”和“文化娱乐”的满意度比上一季度相比均为上升,是因为上季两指标有显著下跌,本季为恢复性回升。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8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2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