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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收入村民的生活变化及预期
——2012年度农村生活变化及预期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三

 发布日期:2013-01-0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2年11月进行“2012年度农村生活变化及预期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1500位村民。本报告着重介绍不同家庭收入村民的评价特点。

 民调中设定农村家庭收入水平1至10分,由受访者个人自评其家庭收入水平分值,并以此将全部受访者(学生除外)划分为低、中等、高共3个收入组。

 

 1、低收入村民对收入不满上升,收入水平评价“降多于升”。

 两年来的收入状况,低收入村民均以不满者居多,比例过半;本年度不满者多至58%,较2011年增加6个百分点。相反,高收入者中满意者增多,超过评价“一般”者,达到43%。中等收入者评价稳定,表示“一般”的人两年均为55%(见表1)。

 

 对2012年的收入水平变化,低收入者中表示下降的人多达39%,与上年基本持平;而高收入者表示上升的就有40%,较上年还增加了5个百分点(见表2)。看来,村民家庭经济状况分化明显,且高、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在拉大。

 

 2、高、低收入者对生活水平变化评价截然相反。

 家庭生活水平变化,低收入者两年来表示下降者均超过35%,多于上升者;高收入者则相反,持上升看法者占多,在四成左右(见表3)。

 

 

 3、低收入村民预期家庭生活、收入水平上升者少。

 与去年预期稳中略升不同的是,低收入村民对2013年家庭生活、收入水平预期上升者均不超过三成,且比例与认为难说者接近。看来,过去一年生活、收入水平“降多升少”的低收入村民,对明年预期难以乐观起来。高收入者则相反,预期明显乐观,半数以上的人持上升预期(见表4)。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1月份进行的“2012年度农村生活变化及预期广东省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段、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本项目报告从不同家庭收入村民的角度反映村民的评价特点。其中通过了解受访者家庭收入情况,对不同收入人群进行评价特性分析。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具体分层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10分”的。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报告中将低收入、中低收入合并为低收入组,中高收入、高收入合并为高收入组。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评价选择:1、对状况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2、对变化情况作“上升”、“有所上升”、“基本稳定”、“有所下降”、“下降”的评价选择,上升者为选择“上升”与“有所上升”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下降者为选择“下降”与“有所下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



[①]上升者为选择“明显上升”与“有所上升”的受访者比例合计;下降者为选择“明显下降”与“有所下降”的受访者比例合计,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