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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季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3-5-1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并于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发布为2013年第二季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期民生指数

2013年第二季度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59.8,与上一季度相比下降0.4个点(见图1)。


2、分类指数

从分类指数来看,“民生安全”的指数值为59.8,与上季相比下降1.3个点,回落至60的基本接受舆论状态以下;“民生生活”的指数值为54.8,比上季微升0.2个点,但仍低于60的基本接受舆论状态;“民生服务”的指数值为64.3,与上季相比上升0.6个点(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在12项初始指标中,满意度排前三位的是“交通出行”、“教育服务”和“社会治安”;不满意度排前三位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和“消费安全”。与上季度比较,10项初始指标变化持平,有变化的仅“医疗服务”和“消费安全”两项。其中,“医疗服务”满意度上升3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下降4个百分点;而“消费安全”满意度下降5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上升6个百分点(见表1)。



从初始指标层面看,与上季度相比,对拉升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有“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居民收入”及“文化娱乐”,影响比率合计为93.38%;而对拉低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为“消费安全”、“社会治安”和“交通出行”,影响比率合计为88.94%。


本季值得注意的是:

——“物价水平”不满意度较去年虽有所下降,但满意度依然在10%左右停滞不前,评价并未产生根本性变化。

——“消费安全”评价显著下降,且不满意度再次超过满意度,呈负面评价;其中原因一方面与近期“毒生姜”、“病死猪肉流入”、“假羊肉”等食安事件频发有关,另一方面与“三打两建”的“三打”专项行动结束,工作转入常态化有关。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5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6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