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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制度功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1-7-3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养老保障城镇居民评价”民调。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对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镇区的居民进行抽样,电话访问了2008位不同身份状况的居民,其中:城区居民1522位,镇区居民486位。调查抽样置信度在95%时,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1、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为公众退休生活带来安全感。受访居民的安全感超过七成,远高于不安全感;而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群安全感更高,接近八成;这表明公共养老保障已取得明显成效(见表1)。

    2、养老保障性价比得到公众认可。“目前缴费水平”与“领取养老金水平”的满意度[①]均过三成,且高于不满意度[②](见表2)。

    此外,多数受访居民对今年以来政府上调养老金的幅度给予好评,满意度为36.0%,远高于不满意度17.3个百分点(见图1)。

 


     3、养老保障已覆盖大多数居民。67.1%的人表示已经参加了由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险;还有部分受访居民表示“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见表3)。

       


    4、社会保障公众评价近年明显好转。从养老保障可以看出,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功效积极。历年数据显示[③],公众对“社会保障”的评价自2007年起转变明显,此前评价呈负面,不满意度均高于满意度;之后满意度在波动中上升, 至2009年稳定在三成以上,并持续高于不满意度,评价呈正面(见图2)。

    调查也发现,在“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障”的人群中,超过六成以上的人明确表示“愿意”加入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


    5、“多缴费、高保障”已成为公众重要期望之一。选择“适中缴费,基本保障”的比例为43.1%;但期望工作时期“多缴费”,退休得到“高保障”的比例也接近四成,远高于选择“少缴费,保障可低点”的比例(见图3)。

    调查也发现,公众“存钱养老”观念依然强,多达52.1%的人明确表示“重要”(见图4)。看来,目前养老保障水平与公众期望之间仍存在差距。

[①]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比例之和,下同。

[②]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与“不满意”比例之和,下同。

[③]数据来源于民意中心2002~2010年“广东省社会状况公众评价”,该调查采用配额抽样和随机抽样,电话访问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10个城市的城镇居民,样本量超过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