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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济状况居民感受仍以稳定为主

发布日期:2015-03-1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4年11月进行“个人经济状况变化全国城镇居民评价”民调,这是自2012年以来所进行的第3次追踪调查。本调查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取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对个人生活水平,居民感受持续以稳定为主

民调显示,对2014年的个人生活水平,持稳定和上升评价的受访者合计多达80%,其中52%的人表示“基本稳定”,表示“上升”和“有所上升”的人合计为28%;认为“下降”和“有所下降”的人为19%;与2013年相比,评价变化不大(见图1)。



二、收入水平半数居民感稳定,但认为下降者略有增多

对个人收入水平,半数受访者表示“基本稳定”,比例为51%,评价上升者维持2013年的23%。但评价下降者增加4个百分点至22%,与评价上升者基本持平(见图2)。


三、财产水平居民大多评价稳定

对个人财产水平,评价稳定者维持在六成左右的水平,为58%;而评价上升者和下降者均不足两成,分别为17%和18%,与2013年相比变化不大(见图3)。


四、社会福利与保障水平居民评价以稳定为主,上升者仍少

对社会福利与保障水平,受访者评价与2013年相似,表示“基本稳定”的人过半数,为56%,评价上升者则仍少,仅为17%(见图4)。


五、低收入者和非稳定就业者多感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下降

调查显示,低收入者较多感到个人生活水平下降,比例达38%,多于评价上升者;截然相反的是,近六成的高收入者表示个人生活水平上升,比例为59%。

对个人收入水平和财产水平,低收入者中评价下降的人均居多,比例分别为46%和40%。相比之下,高收入者中评价上升者为主,分别为54%和45%。

尤须指出的是,对社会福利与保障水平,低收入者中评价下降的人为23%,明显多于其他人群。

与低收入者看法相似,临时工、钟点工、失业人员等非稳定就业者,对生活和收入水平的评价也较差,表示下降者分别多至38%和41%,均明显多于上升者(见表1)。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11月份进行的“个人经济状况变化全国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1000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37%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县级市)的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本报告分析不同收入和谋生方式的人群态度特点。其中,不同收入组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与“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与“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与“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与“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与“10分”的。按照受访者工作稳定性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上升”、“有所上升”、“基本稳定”、“有所下降”、“下降”的评价选择,上升者比例为选择“上升”与“有所上升”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下降者比例为选择“下降”与“有所下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001&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