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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状况市民评价较高,打击盗、窃、骗多有期待
——“2012年度社会治安状况广州市民评价”民调报告

发布日期:2012-10-1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8月进行了“2012年度社会治安状况广州市民评价”民调,以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本报告介绍市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以及不同城区居民、不同人群的评价特点。

1、社会治安状况民众评价较好。

对广州目前的治安状况,受访市民中持“满意”、“比较满意”评价的人有38%,不满者仅14%,还有47%的人认为“一般”。总的来看,市民对治安状况评价较好。自2007年以来,治安状况满意度持续增加至41%,但今年略有回落,较2010年减少了3个百分点(见图1)。

 

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等中心城区居民对治安状况最为满意,比例为41%,多于其他城区5个百分点(见表1)。

 

从不同人群来看,收入越低的人群中满意治安状况的人越少。低收入组中满意者比例为26%,而中高、高收入组持满意表态的人多至41%,两组相差达15个百分点。在有遭遇过违法犯罪行为的市民(以下简称“亲历者”)中,满意者只有24%,明显少于非亲历者18个百分点(见表2)。


 

2、市民安全感保持稳定,低收入、亲历者安全感相对显弱。

在广州生活、工作,感到“安全”、“比较安全”的受访市民超过半数,达56%;持“一般”表态的有34%,具有安全感的人合计多达90%。自2008年以来,市民的安全感均稳定在90%左右的甚高水平(见图2)。


在低收入、亲历者中,具有安全感的比例为81%、83%,较其他人群少10个百分点以上;而感到“不太安全”、“不安全”的仍有15%左右(见表3)。看来,生活居住环境、相关经历的不同,使低收入者、亲历者对治安状况感受差,安全感比其他人群弱。


 

警方维护治安工作市民多满意,但水平有下降。

对广州警方维护治安的工作,半数市民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但与2010年比较,满意度减少了5个百分点,为2007年以来最低(见图3)。


 

对警方维护治安的具体工作,市民评价尚可,满意者均有35%左右;需注意的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最有威慑的“日常巡逻”、“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满的受访市民仍有20%左右,每五人中就有一人(见表4)。不同人群中,遭遇过犯罪侵害的亲历者更为不满,水平高至三成左右。


 

对警方维护治安工作,白云、番禺、黄埔、萝岗等周边城区居民,持满意表态的比例略低,为46%,比其他城区少5个百分点左右。同样“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周边城区满意者也最少,比例为32%(见表5)。

 


 

对警方打击违法犯罪,市民期待主要有以下方面:

——希望警方重点打击“入屋盗窃”的比例最高,达67%。多年来市民认为威胁最大的“抢劫”今年亦位列第三(见图4)。在不同年龄人群中,老年人希望打击“入屋盗窃”的意愿最强,比例高至82%。


 

——其次是“电话、短信诈骗”,希望警方重点打击的市民比例为58%,仅次于“入屋盗窃”,与2006年(20%)相比翻了不仅一倍(见图5)。相关调查也显示,46%的受访者认为近两年来广州诈骗现象增多,而且今年有亲身经历过的市民多达48%,其中11%的人还上当受骗了;手段集中为电话、短信诈骗。


 

——市民希望重点打击“公交车、地铁上扒窃”的意愿与“电话、短信诈骗”、“抢劫”相差无几,比例为56%(见图4)。19至30岁的年轻人,最希望打击“公交车、地铁上扒窃”,比例高至65%,与其他人群首选“入屋盗窃”截然不同。我中心2010年民调中,市民已反映上下班时段“盗窃”、“扒窃”尤以公交车、地铁上最常发生。

 


 

调查与分析方法:

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8月份进行的“2012年度社会治安状况广州市民评价”民意调查。调查根据12个区、县级市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县级市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县级市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以上、65岁以下的广州市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县级市)、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报告中分析不同城区、不同收入、年龄人群的评价特点。城区根据受访者居住地进行划分,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和荔湾区;周边城区包括白云区、萝岗区、黄埔区和番禺区;外围城区包括增城市、从化市、花都区和南沙区。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及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