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社会治安民调专题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农村治安状况村民不满下降

农村治安状况村民不满下降
——农村治安状况广东农村村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2-5-2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4月进行了“2012年农村治安状况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调查采用分层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1500位村民。调查围绕治安状况设置了治安总体状况、七种违法犯罪现象、治安维护工作等内容,由受访村民进行评价。

 本报告为该项民调开篇,介绍村民整体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村民生活安全感高,从村民评价看,农村地区治安状况较上一年有所好转,但日常巡逻、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仍有不足。

 一、村民生活安全感高。对于本村目前的安全状况,村民安全感达到89%的高位,其中,明确表示“安全”的村民就有近四成(见表1)。



 二、农村治安状况,村民评价有好转。受访村民对本村目前治安状况的不满水平较去年明显下降15个百分点,且比满意水平低16个百分点(见图1)。



 三、受访村民报案比例不高。本次民调中,7%的受访村民表示在近一年来“有”遭受过违法犯罪侵害。其中,“有”报案的受侵害者比例为40%,其他人则“没有”报案。参考民意中心往年相关民调的情况,受害人没有报案的原因主要是损失伤害不大,觉得报案麻烦或认为报了案也没用。


 四、在受访村民看来,赌博、盗窃的普遍性及严重程度[①],在各种违法犯罪中居前。

 民调设置了7种违法犯罪现象,让受访村民进行事实确认及严重程度评价(见表2)。结果显示:

 ——赌博、盗窃是目前农村地区最为常见,且严重程度较高的两种违法犯罪现象。多达65%以上的村民表示当地“存在”赌博、盗窃现象,且超过三成的村民认为情况“严重”或“比较严重”。

 ——“抢劫”、“吸毒贩毒”、“诈骗”现象较为普遍。35%以上村民表示当地存在这些现象;其中,“抢劫”的严重程度在本次民调中最高,为35%。“吸毒贩毒”的严重程度村民表态以“难说”居多,剔除“难说”村民之后,认为其“严重”及“比较严重”的村民达到三成。

  ——“团体性恶势力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相对较少。分别有24%、13%的村民表示当地存在此种现象;“团体性恶势力犯罪”现象的严重程度村民评价与“吸毒贩毒”类似,剔除“难说”后,29%的村民认为其“严重”及“比较严重”。



 五、“日常巡逻”、“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满偏高。

 总体而言,村民认可村委治保会、警方维护治安的工作,满意度均过四成,且高于不满意度20个百分点左右(见表3)。


对民调设置的3项具体治安管理工作,村民满意水平也超过不满水平。但其中“日常巡逻”、“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村民不满偏高,每四人中就有一人不满(见表4)。调查还显示,受违法伤害并有报案的受访者对报案处理的结果评价不高,不满水平过七成。



综上,要维持全体村民的高安全感,降低村民受侵害率,将日常巡逻常态化、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是客观需要,亦是民心所愿。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4月份进行的“农村治安状况广东省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安全感为选择“安全”、“比较安全”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安全感为选择“不太安全”与“不安全”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魏惠燕)


附表:


[①] 严重程度为选择“严重”、“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严重程度为选择“不太严重”、“不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