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广东城乡两地民众对社会治安评价均明显上升

发布日期:2017-05-18


社会治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老百姓生活安全感的重要来源。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至2016年开展的相关民调,分析广东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对本地社会治安的评价变化特点,并进一步对比不同地区、类型城市人群的态度差异。


一、“社会治安”城乡民众评价均上升,尤以城镇居民突出

近五年追踪数据显示,对本地社会治安,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城镇受访者比例上升明显,自2012年以来大幅上升19个百分点,达54%;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比例则降至14%的低水平(见图1)。



农村村民评价亦呈现上升趋势,满意度上升11个百分点,升至近五成水平,为47%;同时不满意度降至两成以下,为19%(见图2)。要注意的是,从城乡两地评价对比来看,农村村民满意度比城镇居民明显低了7个百分点。



二、在粤东粤西,城乡两地民众评价普遍好转

通过不同地区分析来看,各地城乡民众评价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粤东、粤西两地最明显,城乡民众评价均呈现满意度超过不满意度的好转。在粤东,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的满意度分别升至42%和47%,明显高出不满意度21和31个百分点,与2012年不满居多的评价截然相反。同样,粤西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的满意度分别升至37%和42%,明显赶超不满意度15和18个百分点。

分析也显示,在粤东、粤西两地,虽然城镇居民评价有好转,但五年来均低于农村村民(见表1)。



在珠三角,城镇居民评价始终高于农村村民,2016年城镇居民满意度高达57%,比农村村民的48%高出9个百分点(见图3)。在粤北山区,近五年城镇居民评价超过农村村民,2016年城镇居民满意度为54%,农村村民的则为49%,与五年前农村评价远高于城镇的情况截然相反(见图4)。





三、地级市居民评价上升最明显,县城和镇区居民评价好转

在城镇地区,大城市居民的满意度多年来始终最高,且保持上升趋势,2016年达62%,比2012年明显上升了17个百分点。

其次是地级市居民,满意度升至58%,比2012年大幅上升26个百分点,在各类城市中升幅最大。

县城和镇区居民评价好转,满意度分别上升了16和13个百分点,至44%和43%,均赶超不满意度,相反2012年评价以不满居多(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