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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社会秩序评价好,贫富差距评价有改善

发布日期:2018-08-1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7年第四季度进行了“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民调。本次调查电话随机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本调查报告描述受访市民对社会状况方面的评价,具体包括社会秩序、社会公平和贫富差距程度共三项评价事项。


一、社会秩序评价进一步提升。

民调显示,“社会秩序”评价在高水平进一步提升,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市民比例,较2016年上升5个百分点达66%;而表示“不满意”与“不太满意”的合计比例下降至9%的甚低水平(见图1)。



分析显示,中心城区市民好评尤为突出,满意度达70%;外围城区和周边城区市民的满意度均超过六成,分别为63%和62%。与2016年相比,各城区市民满意度整体提升,均上升5至6个百分点(见表1)。



二、社会公平评价较高,低收入市民评价显著上升。

对“社会公平”,市民的满意度较2016年上升6个百分点,升至四成以上,为41%,而不满意度下降5个百分点至16%(见图2)。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评价明显改善,满意度上升了9个百分点至32%,不满意度则下降7个百分点至23%,较满意度低了近10个百分点,与2016年不满居多的评价截然相反(见图3)。



但需注意的是,非稳定就业者的评价却仍以不满居多,不满意度为33%,满意度为25%;而稳定就业者评价以满意为主,满意度为44%,远高于不满意度的12%(见图4)。



三、贫富差距评价持续显著改善。

对本地“贫富差距程度”,市民的评价自2013年以来持续改善,不满意度从55%的甚高水平大幅降至31%,达近年最低;满意度虽然也有上升,但仍不过两成。

本次分析还把满意度和“一般”的比例合计,通过可接受度来反映市民评价变化。市民的可接受度在2015年前均不过五成,明显低于不满意度,而近五年来呈现趋势性上升,2015年升至五成以上,大幅超过了不满意度,2017年更进一步升至62%(见图5)。可见,近年贫富差距程度逐步改善,已转变为让多数人接受的状态。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与非稳定就业者的可接受度均有所改善。其中,低收入者的可接受度较2016年上升9个百分点,至46%,不满意度则下降了12个百分点至45%,与可接受度基本持平。

非稳定就业者的可接受度,较2016年上升7个百分点,至50%,不满意度降至44%,近年来可接受度首次超过不满意度(见表2)。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7年第四季度进行的“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调查。调查根据11个区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县级市)、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分析不同收入、就业方式人群的态度特点。其中,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就业方式的划分根据受访者的就业状况,划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其中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选择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详见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