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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生活感受有改善,满意水平上升
发布日期:2015-01-2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4年11月进行了“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民调,这是自2012年以来开展的第3次追踪调查。本调查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内,随机抽取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本调查设置了基础生活、个人安全、生活条件、社会参与及人生价值5大方面,共14项个人生活感受事项。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 民众生活感受总体维持较好且满意度升
调查显示,对14个事项,受访者感受多为满意。其中,对“人身安全”和“个人健康”感受最好,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均达七成及以上;“个人住房”、“个人生活质量”和“个人尊严”满意度也均过六成;“公共事务参与机会”和“个人发展机会”在各事项中居后,满意度刚过三成。
从动态变化来看,受访者生活感受较2013年多有改善,大多数事项的满意度升了4~7个百分点,其中“个人生活质量”感受改善最为明显,满意度升了7个百分点。
二、基础生活感受趋好,“个人生活质量”满意水平明显上升
作为个人生活中最基本的事项,“个人健康”满意度升了6个百分点至70%;“个人生活质量”满意度升了7个百分点至六成以上,为65%;“个人财产水平”满意度也升至三成以上,为33%(见表1)。
分析显示,在不同年龄人群中,31~40岁的中青年人对基础生活满意感受改善最为明显,尤其是“个人生活质量”,满意度升了近10个百分点至65%,“个人财产水平”也由2013年的24%升至33%。
三、个人安全感受显好,对“人身安全”最满意
个人安全方面,受访者感受甚好,其中对“人身安全”满意度高达77%,在所有事项中居首。对“个人信息安全”,受访者感受亦以满意为主,满意度为56%;但感到“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也有18%,明显高于“人身安全”(见表2)。
四、生活条件感受有改善,但对“个人收入水平”和“社会福利与保障”不满仍不低
在生活条件方面,“个人住房”感受最好,满意度达66%,且较2013年升了5个百分点;其次是对“个人工作(学习)”感受持续多满意,满意度为42%。
“个人收入水平”满意度较2013年升了5个百分点,至37%;“社会福利与保障”的满意度也升了6个百分点至40%。但值得注意的是,两个事项的不满意度仍在两成以上,连续两年在所有事项中居前(见表3)。
分析还显示,作为最需要保障的低收入者,和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失业等非稳定就业人群,对“社会福利与保障”的不满仍突出,不满意度分别达44%和39%。
五、社会参与满意水平仍靠后
社会参与方面的“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和“公共事务参与机会”,受访者中持“一般”感受的人仍较多,均为33%;满意度均升至三成以上,但在所有事项中居后(见表4)。
需指出的是,低收入者对社会参与不满持续较多,对“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和“公共事务参与机会”的不满意度保持在三成以上,分别为34%和31%,满意度不足两成;截然相反的是,高收入者的满意度高达68%和55%(见表5)。
六、人生价值感受分化依旧凸显
对人生价值方面的3个事项感受差异仍明显,其中“个人尊严”持续获好评,满意度达65%;对“个人价值实现”满意度为四成,与2013年基本持平;“个人发展机会”满意度较2013年升了4个百分点至31%,但在所有事项中仍居后(见表6)。
综上,本年民调有以下特点:
——涉及个人经济生活的收入水平、财产水平及社会福利与保障等事项,民众满意感受均有较明显上升,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已逐步转化为民众生活改善。
——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和公共事务参与机会,民众满意感受仍显低,看来在公共事务上听群众声音、让群众参与,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11月份进行的“全国城镇居民个人生活感受”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1000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37%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县级市)的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分析了收入、就业稳定性人群的态度特点。不同收入组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与“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与“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与“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与“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与“10分”的。按照受访者工作稳定性,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950&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