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报告
乡村状况民调
乡村建设村民多满意,但水利设施不满较高
——2013年度广东农村现状村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4-1-2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10月进行“广东农村现状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随机访问了1500位村民。本报告描述受访村民对乡村建设方面的评价,包括供水、供电、电话通讯、公路状况、清洁卫生、村容村貌、农田水利设施等七项具体评价事项。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总体评价特点
1、供电、供水持续获村民好评,电话通讯评价好但有所下降。
对本村供电和供水状况,村民持续给予好评,满意度达70%和61%;对电话通讯村民评价也好,满意度达69%,但比2012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见图1)。
2、村容村貌评价尚可,清洁卫生不满较多。
对村容村貌,村民满意度为36%,不满意度为20%;对清洁卫生评价较低,不满意度为32%;两项评价均与2012年相近(见表1)。
3、公路状况村民评价下降,农田水利设施仍较差。
村民对公路状况评价较好,满意度为49%,但较2012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而不满意度上升至25%。
对农田水利设施,村民评价与2011年相比变化不大,不满意度达35%,居所有事项之首。
二、不同地区人群评价特点
1、珠三角村民保持较好评价,粤北评价下降明显。
珠三角村民对乡村建设各事项的评价,两年来都要好于其他地区,尤其是供水状况和清洁卫生,2013年满意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10个百分点左右(见图2)。
值得注意的是,粤北村民大多数指标评价较2012年下降,其中供水、电话通讯、公路状况和村容村貌的满意度下降7个百分点以上(见图3)。对供水状况的满意度更降至50%以下,比粤西还要低7个百分点。
粤西村民多项指标评价居末,粤东村民评价则略好于粤西。其中粤西村民对清洁卫生和农田水利设施评价最差,不满意度分别达41%和44%,高居各区之首。
2、平原村民评价居首,山区评价居末。
相较于山区和丘陵,平原村民各项满意度最高,其中供水、供电满意度高达67%和74%,较山区村民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见图4)。
山区村民对各项指标评价居末,丘陵村民则居中。值得注意的是,山区和丘陵村民对农田水利设施不满均多,分别达45%和44%,明显高出平原村民20个百分点左右。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10月份进行的“广东农村现状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总样本为15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本报告描述了不同地区和地形村民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地形划分根据受访村民居住地地形划分为平原村、丘陵村、山地村三种。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360&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