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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美国:民众已基本接受同性恋

 ——连续三年,多数人认为同性恋关系在道德上可以接受

 

发布日期:2012-9-17


 

美国新泽西普林斯顿报道,略多于一半的美国成年人(54%)表示,同性恋关系在道德上可以接受。公众从道德上接受男/女同性恋者的人数从2002年的38%缓慢却稳定地上升到了2011年的56%。现在保持在多数人接受的水平。


在过去的两年里,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率从2004年的42%上升到50%或更高,这种民意调查趋势反映了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公众不断增长。在今年5月3-6日的价值观和信仰调查中,对于两个问题反映的同性恋权利,美国人的支持率趋平。

 

关于男/女同性恋关系是否合法,盖洛普采用追踪性的问题来调查衡量美国人的态度。数据显示,支持率自1986年的32%以来,在长期内不断上升,现在有63%的人支持同性恋关系合法化。这个数据几乎赶上一年前64%的创纪录高位。

 

纵观三个问题,“女性”,“年龄在18岁到34岁的成年人”和“民主党人”比他们的对应组更支持同性恋权利。不信教的美国人比基督徒的支持率高。基督教徒中天主教徒比新教徒更支持。而南部居民则远不如在东部、中西部和西部地区的居民那样支持同性恋权利。

 

在响应另一个具有长期趋势的问题时,盖洛普发现两种意见:相信男/女同性恋的性取向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特质(40%)和认为是由于后天教育和其他环境因素造成的(35%)人数比较接近。过去十年以来,美国人对“先天与后天”问题的看法基本上稳定,但在2001年之前,更多的美国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教养的产物。


结论:

在过去十年,认可同性恋的人数稳定增长,现在已经有一半或以上的美国人同意接受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为平等的社会成员,并且认为同性恋在道德上可以接受,同性恋关系应该是合法的,男/女同性恋者彼此间应该有权合法结婚。

 

虽然公众的支持率一直上扬,但2012年新的民意调查显示,2011年公众对三个措施的支持略高于2012年,这表明至少现在公众态度可能会渐趋平稳。

 

尽管如此,支持率还是稳定在一个点,所以,奥巴马总统决定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争议明显比四年前少。而那些仍然明显抵抗的人,也就是一些共和党人,年龄在55岁以上,新教徒,南部的居民,且在某种程度上是男性的团体。但大多数的其他团体已经习惯接受同性恋权利。

 

调查方法:

这项盖洛普民意调查的结果,是根据2012年5月3日—9日对1024名居住在美国50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的18岁以上的成年人所进行的电话访问得出的。

这项结果的样本总体为全国的成年人,在95%的置信度下,最大抽样误差为正负4%。

电话访问包括固定电话访问与移动电话访问,其中在西班牙语使用地区进行的访谈,受访者主要是讲西班牙语的。每个样本都由1000名受访的全国成年人构成,样本的最小配额包括400个移动电话受访者和600个固定电话受访者,另外最小配额中固话被访者还考虑到地区。固定电话的号码是在记录在册的号码中随机选取的。移动电话的号码则是通过随机数字拨号的方法选取。此外,固定电话的受访者是在家庭成员中有最近生日的基础上随机选取的。

样本加权根据性别、年龄、种族、西班牙裔人、教育水平、地区、家庭中的成年人以及话机使用状态(只使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两者都使用;多数使用移动电话;有一个未上市的电话号码)来确定。人口统计加权的目标比重参照2011年3月当前人口调查中18岁或以上非制度化居住在美国大陆拥有电话的家庭人口相关指标。所有抽样误差范围都包括估算影响加权的设计效应加权和样本设计两方面。

除抽样误差外,在调查进行过程中,由于问题的措辞和实施的困难所造成的误差或偏诱,也会导致结果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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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http://www.gallup.org,且由本网独家翻译,若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