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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状况不同收入市民评价
——2011年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2-27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1年12月进行了“广州市城市状况市民评价”民调,以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广州1006位市民,调查了受访者对当前城市状况的评价。本报告对受访者进行收入分层,主要运用“满意度”和“不满意度”两个尺度,比较不同层级的市民对广州城市状况的评价。

收入感受的分层

 本次调查设定的收入分层方法为:以1、2、3……10确定10个分值,代表广州本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项,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

本次民调在剔除对收入分值选项表示“难说”者和学生受访者后,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已形成了“花瓶型”的社会结构,社会低层已经收窄至明显少于中等收入人群;但同时低、中低收入人群仍有一定数量,且远大于高、中高收入人群。

本研究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分层人群占总受访人群的比例(见表1)。


数据显示,收入水平自我评价处于广州中等水平的受访者达到43%,人数最多;中等、中低、中高三层的人数比例,加总已过八成;但低收入水平的还多达17%,高收入的仅1%。

调查发现,低收入者的成份主要为机构就业中的普通工人、职工和职员,单位多为私营民营企业;此外是零星就业人员,无业和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且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中等收入者的成份则以机构就业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多,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的人明显增多,学历较高,年龄上中青年较多。高收入者多为机构就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单位多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此外私营业主也较多;年龄多处于壮年及以上,学历呈高、低两极化。


各层人群评价的对比

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以下将中高收入者、高收入者两个群体合并为“高收入者”,对不同收入者的评价差异进行分析。

一、在基本民生方面,不同收入者评价差异悬殊。10项民生指标中,低收入者有8项不满意度超过满意度,其中6项满意度不足25%;而高收入者有9项指标满意度超过30%,且高于不满意度。差距最大的指标为“居民收入”的评价,高、低收入者满意度、不满意度相差均在40个百分点以上;“社会保障”、“居民就业”、“居民住房”、“生态环境”差距居次,高收入者较低收入者满意度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2)。


二、社会公平状况评价普遍偏低。“贫富差距程度”、“社会公平”各收入群体评价均呈负面,其中低收入者尤甚,满意度均不过15%,且不满意度比高收入者分别高出18、11个百分点;“司法公正”低收入者满意水平仅19%,低于自身不满意度,也远低于高收入18个百分点。中等收入者评价接近低收入者,满意度仅略高于低收入者(见表3)。


三、政府工作收入低者评价甚差。低收入者对7项指标评价均为负面,满意度均不过25%,且低于不满意度;中等收入者也仅“公众舆论监督”满意度过30%,过半指标评价负面;相反,高收入者满意度均在30%及以上,评价正面。值得一提的是,“公民权利状况”高收入者满意度高达45%,高出中等收入者15个百分点,更高出低收入者24个百分点;“公众参政议政”评价差距相似(见表4)。


四、高收入者与其他收入群体的社会观察评价,存在显著落差。经对比发现,高收入者较中等收入者满意度高出10个百分点的指标共有25项;而中等收入者较低收入满意度高出10个百分点的仅有10项,显示高收入者的评价要显著好于中等及以下收入者。

具体来看,高收入者与中等收入者的满意落差指标甚为广泛,其中落差甚大的集中在经济状况以及政府工作状况(见表5)。


在本调查40项指标中,“居民收入”、“居民住房”、“社会保障”、“公民权利状况”4项市民民生与权利的核心事项指标,恰恰就在这些方面,高收入者与其他收入者的满意落差甚为明显,远远拉开与中等收入者的差距,发人深醒(见图1)。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2月份进行的“2011年度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调查。本调查根据12个区、县级市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县级市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县级市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6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 、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中的收入分类根据背景信息“将本地的个人收入水平从低到高分成1-10共10个值,您给自己打多少分(整数)”一题中受访者的作答情况进行分类:“低收入者”指打分为“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10分”的。因自我评价高收入者极少,在指标评价上将中高收入者、高收入者两个群体合并为“高收入者”。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刘荣新;执笔人:张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