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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社会治安持续获肯定,生态环境评价趋差

发布日期:2014-09-24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4年9月进行“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民调,这是自1990年以来所进行的第37次追踪调查。本次调查电话随机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该报告描述受访市民对民生安全状况方面的评价,包括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和消费安全共4项具体评价事项。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社会治安”持续获肯定

对“社会治安”,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市民合计达45%,且较去年上升4个百分点;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仍低于两成,为16%(见图1)。


二、“生态环境”评价趋差

受访市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近四年来持续下降近10个百分点,为28%,同时不满意度升至33%,与满意度差距越拉越大(见图2)。



其中外围城区市民的不满意度较去年上升6个百分点,为30%,与不满水平较高的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基本持平(见表1)。


三、“社会保障”满意升,但低收入者、非稳定就业者评价持续较低

对“社会保障”,受访市民的满意度较去年上升6个百分点,至35%,但不满意度不低,为20%(见图3)。



分析发现,60岁以上老年人评价上升明显,满意度升了14个百分点,达61%;低收入者的满意度也升了7个百分点,但仍不过三成,为28%;打散工、临时工、钟点工或失业的非稳定就业者不满意度虽下降10个百分点至30%,而满意度仍不足20%(见表2)。


四、“消费安全”评价无明显好转

受访市民对“消费安全”多评价“一般”,比例为40%,满意度为27%,不满意度也有29%,评价跟去年基本一致(见图4)。其中高、低收入人群评价截然相反,低收入者多不满,不满意度为39%,而高收入者多满意,为41%。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9月份进行的“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民调。调查根据11个区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分析不同城区、收入、年龄、就业方式人群的态度特点。其中城区划分把广州11个区划分为“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和“外围城区”三类。“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四个行政区;“周边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三个行政区;“外围城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收入人群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就业方式的划分根据受访者的就业状况,划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其中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选择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037&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