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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民众看妇女权利保障

发布日期:2015-05-07


近年国内妇女权益越来越受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也逐步完善,为女性权利提供切实保障。为此,本文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0年~2014年开展的关于妇女权利的相关民调,分析了民众对妇女权利保障的评价,及对权利保障中存在问题的看法。


一、“妇女权利保障”民众维持较好评价

总的来看,民众对“妇女权利保障”多感满意。2014年广州民调中,表示“满意”及“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为41%,而表示“不满意”及“不太满意”的人仅为11%;较之2010年,评价变化不大(见图1)。



   分析发现,年龄、收入、学历、就职不同的女性评价有差异。年老的、收入高的及在体制内就职的女性,评价相对要好,满意度在45%及以上,而年轻的、收入低的及在体制外就职的女性评价则要低些,满意度在30%~36%之间;另外,本科及以上的高学历女性满意度较其他学历人群要低,为35%(见表1)。


二、女性社会地位男女看法有差异

民调发现,民众大多认为目前男女社会地位平等。以广东城镇为例,多达70%的人表示目前女性与男性的社会地位“平等”;但认为“不平等”的人不少,为24%,基本四人中就有一人。

然而,男女对此看法有一定差异,多达75%的男性认为男女社会地位平等,比女性多出12个百分点;而女性中有30%认为不平等(见表2)。


三、较多女性认为存在歧视问题

虽然妇女权利保障总体评价较好,且大多数人表示当前男女社会地位平等,但在生活中的某些具体方面,民调也反映出妇女权利保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就业方面,女性多感在找工作中存在性别、婚育等歧视现象。全国城镇相关调查显示,认为就业歧视现象“经常有”和“偶然有”的受访女性,合计达48%(见图2);其中,认为性别歧视较多的有37%,婚姻、生育歧视较多的均为21%。当前就业环境本不乐观,再加上性别、婚育等歧视,女性找工作甚为艰难。



四、年轻女性多感性骚扰行为存在

最近家庭暴力在立法上得到重视,但性骚扰仍缺乏相关法律界定,事实上这一行为已对女性造成了诸多困扰。2012年北上广民调显示,30%受访女性表示近年性骚扰行为增多了,且接近20%的女性表示遭遇或遇见过性骚扰。2014年广州民调也显示,32%的受访女性表示在地铁上常见性骚扰行为,19至30岁的年轻女性中,持此表态者更多达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