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民调报告

中低收入者对住房保障不满明显

——2011年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居民评价民调报告之四
发布日期:2011-8-1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7月进行了“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居民评价”民调。鉴于住房保障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因此,本报告分析重点在低收入、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人群的评价意见,不讨论中高收入以上人群的意见。

    1、上市数量、公平分配各收入人群普遍不满。对本地政府保障房供应的数量及公平分配,各收入人群的不满意度基本在两成五以上,即四人中就有一人不满;而中低收入者更甚,两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远超满意度14个百分点以上(见表1)。

    2、保障房售价中低收入者最不满。中低收入者不满意度近三成九,高出满意度27个百分点,中等收入者不满居次。而“租金水平”的评价尚可,低收入者相比稍好(见表2)。

    3、“房子质量”、“房源地段”评价尚可。各收入人群的满意度均高于不满意度,低收入者的评价稍好(见表3)。

 

    4、申请事项各收入人群评价低,中低收入者尤甚。各收入人群对三项指标的满意度均低于两成;其中,中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最高。此外,各人群对申请事项的不清楚比例尤为突出,表明相关保障房信息发布不足,公众知情欠缺(见表4)。

    5、中低收入者需要保障房的意愿最强。多达55%的中低收入者表示“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见表5)。

    6、住房保障工作低收入者评价尚可。对于本地政府住房保障工作,低收入者评价相对较好,满意度近两成八;而中等、中低收入者的不满意度均过三成,且远高于满意度(见表6)。

    概括而言,对比各类收入人群意见,低收入人群对住房保障的总体评价最好,这显然是因为住房保障是针对低收入人群设计的社会保障;而难以纳入保障的中低收入阶层,总体不满意明显上升。此外,在各类人群的各项评价中,满意度水平均不高,超过30%的一项没有,而不满意度高于满意度的情况普遍存在,显示了住房保障与低收入和中低收入民众期待差距甚大。

 

                                                        (项目负责人:王文俊;执笔人:刘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