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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住房保障公众期待高,评价低

——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居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一
发布日期:2011-7-3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居民评价”民调。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对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镇区的居民进行抽样,电话访问了2008位不同身份状况的居民,其中:城区居民1522位,镇区居民486位。调查抽样置信度在95%时,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1、住房保障社会期待高,低价购房为民众主流取向。调查发现,表示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者多达47%,而目前已居住保障房者仅1.5%,巨大的民众期待与极低水平的保障现实,形成强烈的反差。

    在调查中,对目前自己住房状况表示不同程度不满意者为22.6%;其中表示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达到78.5%;换算下来,全部人群中有换房刚性的保障需求为17.7%。

    在需要住房保障的人中,六成人选择低价购房参与保障(见图1)。

    2、保障房质量评价较好,租金水平基本接受。在对本地政府保障房供应的数量、质量、申请条件、租售水平等评价中,保障房质量的公众评价满意度最高,为22.3%,且超过不满意度7个百分点;房源地段和租金水平评价也尚可,满意度略高于不满意度(见表1)。

    3、保障房申请事项的评价负面。在对住房保障申请工作事项的评价中,评价的三个指标不满意度均高于满意度8个以上百分点,其中“申请方便程度”达到13个百分点(见表2)。

    4、上市数量、公平分配和售价的公众不满突出。在这三个方面,受访不满意度均达到三成的水平,超过满意度14.8-21个百分点,其中尤以保障房售价受访者最为不满,不满意度是调查所有指标中最高的,达到35.1%;如剔除“不清楚”的受访比例,则不满意度高达49%(见表3)。

    5、住房保障工作公众评价低、政务公开不足。对于本地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受访满意度为19.8%,低于不满意度10.9个百分点(见图2)。

    调查发现,受访者对保障房的质量、申请条件、分配状况、轮候时间等重要事项,三分之一以上的人表示“不清楚”;其他指标如上市量、房源地段等,“不清楚”的人也达到25%以上。这表明各地政府住房保障工作中信息发布不足,公众欠缺知情。

    归纳而言,应关注的公众意见是:

    ——社会已形成住房保障的高度期待;

    ——低价购房是期望参与保障者的主流取向;

    ——保障房售价为民众意见的焦点;

    ——公平分配已经成为民众不满的重要问题;

    ——保障工作在利民的同时,要更加便民;

    ——保障工作同时要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务充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