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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监管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差
——2011年教育监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1-24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进行“2011年教育监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对政府的教育信息公开与监管状况的评价特点。调查结果显示:


(一)教育信息公开状况评价

各教育阶段学生家长对教育信息公开方面5项指标评价,均存在不同程度差异。

1、“招生信息公开”,教育阶段越高的学生家长评价越好。大学生家长满意度最高,达65%,远超满意度最低的幼儿园学生家长近20个百分点,评价差异明显(见表1)。


2、“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差。幼儿园学生的家长满意度最低,不足四成,而不满意度最高。其余各阶段学生家长的满意度均过五成(见表2)。


3、“办学资格公开”,幼儿园学生家长满意度最低。幼儿园学生家长的满意度最低,不满意度最高;高中学生家长居次;两者满意度均明显低于其他阶段学生家长(见表3)。


4、“教育经费使用公开”,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负面。各阶段学生家长中,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最为负面,不满意度近四成,远高于满意度11个百分点;高中学生家长评价居次,不满意度过三成,略高于满意度(见表4)。


5、“执法、查处公开”,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负面。在各阶段学生家长评价中,只有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负面,不满意度高出满意度7个百分点,差异显著(见表5)。


(二)教育监管状况评价

各教育阶段学生家长对教育监管方面4项指标评价,均存在不同程度差异。

1、“办学条件监管”,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低。幼儿园学生的家长满意度不足三成,在所有学生家长中最低,且较评价最好的初中学生家长低14个百分点(见表6)。


2、“招生监管”,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最低。幼儿园学生家长的满意度明显低于其他家长9个百分点以上,且不满意度在所有家长中最高,高中学生家长的不满其次,显示幼儿与高中阶段招生问题明显(见表7)。


3、“教学质量监管”,幼儿园学生家长最不满。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不满意度过三成,与满意度基本持平。而其余家长评价正面明显,满意度均明显超过不满意度(见表8)。


4、“教育收费监管”,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差异显著。各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中,只有幼儿园学生家长的评价负面,不满意度接近四成,远超满意度14个百分点(见表9)。


    概括而言,教育信息公开、教育监管状况,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家长评价较好,在所有家长中均靠前。而幼儿园学生的家长评价明显要差,对教育收费相关指标不满尤甚;高中教育监管,民众也有较明显的不满。



    (项目负责人:黄庆均   执笔人:魏惠燕)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0月份进行的“2011年教育监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9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人群的评价特点。家长人群是指子女正在读书的人群,根据其子女就读的教育阶段,分为“幼儿园学生家长”、“小学学生家长”、“初中学生家长”、“高中学生家长”、“大学学生家长”。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