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生态环境民调专题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环境污染治理中部居民多不满

环境污染治理中部居民多不满
——“全国城镇居民环境污染治理评价”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2-12-05

 

2012年7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样5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了解民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评价。在95%的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4%。具体抽样说明详见文后。

本报告着重介绍不同地区受访者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评价特点。其中根据政府的划分口径,将全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

 

1、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部地区不满者最多。

对本地环境保护工作,中部地区表示“不满意”、“不太满意”的受访者比例合计为23%,多出西部地区5个百分点(见表1)。

 

2、空气污染治理:中部居民评价比西部、东部都要低。

对本地空气污染治理的5项指标,中部地区受访居民评价均最低。其中,“建筑工地灰尘治理”、“供暖烧煤废气治理”两项指标评价差异最为明显:

对“建筑工地灰尘治理”,中部地区不满者比例最多,达44%,较东部地区多出8个百分点(见表2)。

 

对“供暖烧煤废气治理”,在中部有暖气供应的地区,评价满意的受访居民仅有27%,比西部地区(37%)明显少了10个百分点(见表3)。

 

“餐饮油烟气治理”、“建筑工地灰尘治理”,西部持不满评价的受访者也较多,比例为36%、38%,甚至多于东部(见表2、表4)。


3、水污染治理:中部地区满意者比例最少。

对本地“工业废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中部地区受访居民的评价均比东部、西部地区低,“餐饮等服务业废水治理”则差异不大。

“工业废水治理”,中部地区满意者比例仅为23%,比西部地区少了5个百分点(见表5)。

 

对“生活污水治理”,中部地区持满意评价的受访居民较西部(39%)少6个百分点,比例为33%(见表6)。

 

4、噪音治理:中部居民不满突出。

对本地“噪音治理”,中部、西部受访居民评价差不多,不满的人均占了36%,比东部还多出6个百分点(见表7)。

 

 

综上:

—— 中部地区居民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不满最为明显,并呈现整体不满居高的特点。

—— 西部地区居民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评价整体好于东部、中部,但对工地灰尘、噪音、餐饮油烟等城市发展造成的污染,居民不满水平甚至比东部还要高。


 

调查与分析方法:

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7月进行的“全国城镇居民环境污染治理评价”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42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城区,随机抽样各省33%的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至65岁间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5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1%人口抽样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4%。

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区域居民的意见特点。区域划分根据政府口径,将全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广西等8个省、直辖市。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者比例、不满者比例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者比例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者比例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