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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7-12-14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从2015年起,民生指数的编制发布周期为每年一期,本次发布为2017年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年度民生指数

从多年的追踪结果来看,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自2011年编制以来,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2017年上升了3.9个点至71.2,首次突破70的水平,处于略呈正面的舆论状态(70至79)(见图1)。



2、分类指数

2017年度“民生生活”、“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三个分类指数的指数值,与2016年相比均有明显上升,其中“民生安全”分类指数升幅最大,对民生指数的拉升作用最大,升了5.2至75.1,“民生生活”和“民生服务”分别升了3.2和2.8至64.3和73.2。从历年变化来看,三个分类指数均保持上升的趋势,其中“民生服务”今年首次升至70以上,“民生安全”更进一步上升超过了75。从三个分类指数的比较来看,“民生生活”的指数仍相对偏低,与“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相比低了10个点左右(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初始指标满意度前三位分别是“社会治安”、“交通出行”和“生态环境”,均超过50%;不满意度前三位分别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和“居民住房”。

与2016年相比,本年度三个分类指数下的大部分指标评价有改善,推动了民生指数的明显提升,其中“民生安全”尤为突出,分类指数下四个指标的满意度都有明显上升。具体来看,“社会治安”满意度上升了12个百分点,在所有初始指标中升幅最大;“生态环境”和“消费安全”的满意度也分别上升8与11个百分点,多年来首次突破五成。

“民生生活”下的所有指标评价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的满意度上升5个百分点左右,“物价水平”的不满意度明显下降8个百分点,多年来首次降至四成以下。

“民生服务”下的指标评价也多有上升,“交通出行”和“文化娱乐”,满意度进一步上升4至5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明显上升8个百分点至45%。初始指标满意度评价详见表1:


民调结果反映,近年来广东进入发展的新常态,在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更为注重民生领域的发展,不仅医疗、教育及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消费安全等民生难点问题持续好转,收入、就业等个人经济生活也逐步改善,公众切实感受到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满意水平达近年新高,获得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7年8-9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992&pid=24